蜂產品新規出台:蜂蜜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質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趙文君)記者29日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新修訂的蜂產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近日發佈並實施,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幹品)、蜂花粉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質,以蜂蜜為原料生產的蜂產品製品不得添加澱粉糖、糖漿、食糖。
據介紹,這一細則重點治理蜂產品摻假摻雜違法問題,對蜂產品嚴格產品配方管理,切實保障蜂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蜂產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細則要求,企業如實記錄蜂產品製品中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幹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名稱、數量、佔比等信息,實現產品有效追溯。蜂產品製品中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幹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在成品中含量要大於50%。
細則明確,蜂產品名稱必須反映產品真實屬性,不得虛假標註;蜂產品製品應當在產品標籤主展示面上醒目標示“蜂產品製品”,字號不得小於同一展示面板其他文字,不得使用“蜂蜜”“蜂蜜膏”“蜂蜜寶”等名稱;蜂產品製品配料表中應當如實標明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幹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