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一年多,台當局公佈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引島內網友質疑
【環球網報道】綜合《聯合報》“中央社”等台媒消息,去年4月2日,台鐵列車“太魯閣號”發生造成49死、200多人受傷的嚴重事故,歷經長達一年多的調查,台灣“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簡稱:“運安會”)今天(10日)公佈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最終調查報告”,該報告聲稱有“5大原因”導致事故的發生。對此,有不少島內網友表示質疑,有網友直言,“這種報告要拖那麼久,看了也只能搖頭啊”“誰該負責、誰該下台、出來説清楚”,還有網友直斥,“虛偽的假報告”。

台灣《聯合報》稱,台“運安會主委”楊宏智今天在報告會開場時提到,“這是台灣史上最嚴重的鐵路意外,也是最重大的一級鐵道事故”,並讓現場參與者起立默哀一分鐘。

報道稱,根據台“運安會”調查,可能導致台鐵“太魯閣號”發生事故的原因總計五項。其一,事故當天,東新營造工地主任帶領工人在連假停工期間違規進入工地堆置廢輪胎,駕駛大貨車在施工便道向下停駛時,未適當匹配離合器與油門操控量,造成大貨車熄火。

其二,工地主任未通知車輛維修業者協助,僅利用吊帶連接挖掘機挖鬥上之掛勾與大貨車左側立柱,但工地主任與移工均未持有重機械挖掘機操作職類技術士證。

其三,因吊帶未固定,於當天上午9時27分5秒時脱離挖鬥掛勾,破壞原吊帶負載與大貨車重量平衡,且因施工便道坡度過大,上述一連串因素加上該施工便道未設有安全護欄,未能阻止大貨車由施工便道滑落邊坡,最終停止於東正線軌道上。

其四,工地主任未攜帶台鐵局花蓮工務段人員於事故前借予的手持式無線電,無法使用無線電的緊急通話鍵,導致未能及時與列車司機員、車站值班人員或綜合調度所人員通話,使列車減速或停止。
其五,事故列車在當天上午約9時28分27秒時,於東正線以時速約126公里速度,高速駛出和仁隧道南口,涉事列車司機受視覺適應影響,在未預期前方軌道可能出現障礙物的情況,自列車駛出和仁隧道後約5.46秒時,司機員可能發現滑落至軌道上的大貨車並進行緊急剎車,但仍無法阻止列車以時速123公里速度與大貨車相撞。
然而對於台“運安會”的“最終調查報告”和5項事故原因,不少島內網友並不買賬,有網友表示,“這種報告要拖那麼久,看了也只能搖頭啊”。↓

因相關報告並未提到任何對民進黨當局官員是否需要負責和懲處的內容,所以不少網友都質疑,“官員都沒問題?標案都沒問題”“負責的官呢?”“誰該負責、誰該下台、出來説清楚”“有沒有官員下台懲處?”↓




也有網友質問,“然後(呢),民進黨當局、台鐵高層,該為此負責的呢?”“台鐵沒有肇責(責任)嗎?在鐵路旁邊施工可以完全沒有防護沒有圍籬什麼都沒有?這樣的施工是許可的?最終報告還是繞着工地人員跟司機”。↓


有網友直言,“主因在貪污腐敗”。↓

另有網友諷刺民進黨當局,“每次事故檢討完,風頭過了,繼續擺爛”。↓

更有網友直斥,“虛偽的假報告”。↓

據此前報道,2021年4月2日,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發生出軌事故,造成49人死亡,200多人受傷。台媒稱這是台鐵40年來最嚴重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