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澤宇:日本“經濟安保法”或打擊中日經濟關係
作者:姚泽宇
5月11日,日本參議院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案”。該法案正式成為法律,自2023年起將分階段實施。日本岸田文雄政府成立以來,宣稱將“經濟安保”確立為招牌政策,並通過新設經濟安保擔當大臣一職、召開專家研討會、推動經濟安保法制化等手段確保政策有效推進。總體看,日“經濟安保法”字裏行間充斥着針對中國的“小心思”。
日本“經濟安保法”覆蓋了強化重要物資供應鏈、確保基建設施安全運行、官民合作研發尖端技術、特定專利非公開等四大支柱,呈現三方面突出特點。一是透過行政手段加力干預日經濟運行。“經濟安保法”賦予日政府對本國企業進行監視、調查、管制進出口、調整供應源的權限。如為防止本國基礎設施遭外部網絡攻擊,日基建企業在引進國外設備之前須向日政府提交申請書並接受審查。若日政府將設備提供方認定為“具有安全威脅的國家”,將會責令企業中止引進計劃。二是聚焦滲透到尖端技術領域*。*該法規定,日政府將通過提供資金援助、搭建磋商平台、共享敏感信息等方式,促進官產學三方在量子、宇宙、海洋、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領域合作。由於這些技術無一不具有軍民兩用性質,日防衞省、國家安全保障局等部門人員參與到尖端技術研發磋商會議中,值得關注。岸田曾公開聲稱要將經濟安保政策內容反映進日本防衞方針《國家安全保障戰略》修訂版中,把經濟問題武器化的傾向十分突出。*三是聯合美澳等國**排擠中國的意圖明顯。*該法強調日本將實現重要物資的自主生產和供應來源的多元化,以“消除因過度依賴特定國家而帶來的潛在斷供風險”。另外,該法所涉的特定專利非公開制度亦旨在提防關鍵技術流入中國。與日“經濟安保法”形成呼應的是,2022年版日本《外交藍皮書》列舉了日美、日澳、日歐等經濟安保合作項目。這表明,日本將進一步深化與所謂“志同道合國家”的經濟聯繫,以圖構築“去中國化”的供應鏈。
長期以來,中日經貿投資關係十分密切,貿易結構互補性極強。據統計,儘管受疫情衝擊,兩國人員往來遭遇種種限制,但2021年度中日雙邊貿易總額依舊維持在3714億美元的高水平,中國已經連續15年都是日本最大貿易伙伴。2020年度日對華直接投資額為33億7400萬美元,在對華直接投資國家中排名第三。2022年1月,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生效,中日雙邊經濟關係有望邁上新台階。
歷史地看,經濟關係一直髮揮着兩國關係的“壓艙石”和“助推器”作用。近來,由於擔心“經濟安保法”可能衝擊中日互利互惠的經貿投資合作,不少日本經濟界有識之士紛紛呼籲日政府維持好中日經濟關係,強調中日關係對於日本自身經濟發展、東亞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繁榮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日本專家還提及,美日兩國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發生過激烈的半導體之爭,面對日半導體技術一騎絕塵、引領時代“盛況”,美國出於不平衡心理,殘酷打壓日本。也正是這一時期,中國台灣地區和韓國的半導體產業迎頭趕上,迅速削弱了日企的競爭力。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國際形勢風雲變幻背景下,各主要經濟體都高度關注自身經濟的安全性,這某種程度上可以理解。但是,這種關注應該有其合理邊界,不應助長經濟問題泛安全化甚至地緣政治武器化的消極趨勢。日本政府推進實施“經濟安保法”時,應保持一定的理性和戰略自主性,摒棄零和博弈過時觀念,避免盲目跟風對華搞不現實的所謂經濟技術“脱鈎”,淪為他國的地緣政治工具,從而陷入損人不利己的戰略窘境。從長遠看,中日兩國尤其經濟界人士應加強溝通對話,瞭解彼此關切和底線,維護雙方來之不易的經貿合作成果,為中日邦交正常化50週年營造良好的互動氛圍。
(作者系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亞太研究所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