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財務總監拒籤年報收監管函,大股東“霸道”插手上市公司經營
*【環球網財經消費資訊 記者 劉曉旭】*福成股份(600965)一氣披露12則包括報警聲明在的公告在資本市場炸開了鍋。其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程靜留下聲明後一度“失聯”,而後公司報警。這場“羅生門”的背後,其實是實控人的“強勢”控制下,福成股份的內控隱憂浮現。
5月12日,福成股份披露了12份公告,包括對上交所此前下發的年報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及《程靜-聲明》、《報警證明》等。這些公告陳述了財務總監程靜因財務核實問題及上市公司財務獨立性問題拒籤年報、一季報,隨後“失聯”,公司報警等一系列狀況。
2022年4月27日晚上七點左右,福成股份董秘鄧重輝跑完步回到辦公室,發現桌上突然放置了一份有“程靜”簽名的紙質文件,文件主要內容為因大股東有干預公司經營管理,財務不獨立,已無法正常履行財務總監職責而拒絕簽署年報等內容。
於是,福成股份多方面嘗試與程靜聯繫確認真偽,但財務總監程靜自此失聯,無法百分百確認其來源及信息真偽。公司董事會會議當天,財務總監程靜未出席會議,未簽署公司2021年年報和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書面確認意見。財務總監程靜一直處於失聯狀態(電話關機、微信語音及信息不應答、到訪其家庭住址無回應,公司於2022年4月29日上午十點左右向三河市公安局報警)。
此前,上交所下發過年報監管工作函。福成股份今年4月29日披露的2021年年報顯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程靜未簽署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書面確認意見,不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隨後,上海證券交易所、河北證監局對福成股份分別下發了監管工作函與問詢函,要求公司明確説明“程靜未簽署2021年年報財務報告書面確認意見的原因”,同時“説明公司在內部控制、財務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重大問題。”
從福成股份財務總監陳靜公開披露的聲明中顯示,由於近一年來公司的生產經營重受來自大股東方面的影響非常嚴重,違背了上市公司五獨立三分開的原則,對上市公司的獨立性,對財務工作的正常獨立履職影響也十分巨大,本人已無法正常履行財務總監的職責,不能做到勤勉盡責,不能獨立行使財務系統管理的管理職能,有些業務無法確定真偽性,故無法保證報告中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無法承擔個別和連帶法律責任。由此,程靜聲明:拒絕確認簽署2021年度報告、2022年一季報。
目前環球網財經消費資訊記者瞭解的最新消息,未簽署公司定期報告書面確認意見的主要原因已消除,公司財務總監程靜現同意補籤對公司定期報告和財務報表的書面確認意見。
據瞭解,福成股份的大股東是福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福成集團),實際控制人是有着“燕郊首富”之稱的李福成,而李福成今年1月剛收到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被判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這場“羅生門”的背後,其實是實控人的“強勢”控制下,福成股份的內控隱憂浮現。財務總監自稱沒有簽字權,一切付款必須通過福成集團財務部總經理批准;公司採購活牛業務涉及1.6億資金,財務總監及會計此前多次催促,但相關人員遲遲未能補齊憑證,但在財務總監“失聯”、監管介入後又火速補齊相關發票等等。
種種亂象顯示,福成股份公司治理危機幾乎到了一發而不可收拾的地步。而其背後存在的隱憂值得警惕。
北京上市公司協會秘書長餘興喜在接受環球網財經消費資訊記者採訪時談到:“這一事件暴露了該公司在公司治理、內部控制等方面的一些問題。從已經披露的信息看,引發這一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李福成在沒有任何法律、法規和章程、制度依據的情況下,直接決定和指揮上市公司的工作。公司在5月12日回覆上交所‘監管工作函’的公告中列舉了李福成未經過公司管理程序和規定參與公司經營的情況,共7條。包括李福成安排集團及其他人員從外部進行種牛採購,以股東名義給採購人員借支備用金進行擔保;參與指導公司養牛業務規劃和實際養牛過程;安排集團人員參與採購付款審批;安排集團人員參與費用付款審批;安排人員管理四個分公司的費用付款審批;前期篩選上市公司重要管理人員,此後由上市公司按程序聘任。公司財務總監程靜也列舉了3條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參與公司財務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的問題,認為這些問題破壞了上市公司的財務獨立性。這也是她在年報和一季報披露時拒籤及‘不保真’的一個重要原因。實際控制人的這些干涉顯然都是錯誤的,其中是否有控股股東侵佔上市公司利益的問題,很容易讓人懷疑。
實際控制人的干涉為什麼能夠成功?按照該公司披露,李福成目前未在公司擔任董事和其他任何職務。既然沒有任何職務,那麼他是通過什麼途徑來實施這些干涉的?上市公司中的人為什麼會聽命於一個在公司中沒有任何職務的人?這反映了公司在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企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實際控制人是有權而且有必要對公司進行監督的,但這種監督必須通過合法的途徑進行,例如選舉董事、監事,通過所選舉的董事、監事影響公司的決策和對公司進行監督。我們看到,實際控制人李福成已經作出了今後將規範參與上市公司事務的承諾。
該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例如4月27日的聲明直到5月12日才披露。遇到這種事,公司董秘也很難辦。
公司財務總監程靜“失聯”了一段時間,估計就是她已經下定決心要逼公司把問題暴露出來,拒絕任何人的説情。應該説,她的這個目的達到了。儘管方法有點‘決絕’,但可以理解。這一事件後面是否還有什麼深層次的原因,比如大股東之間或大股東與管理層之間有‘博弈’等猜測。”
環球網財經消費資訊記者注意到,福成股份在2021年報中提及到大股東控制風險中表示,報告期末,福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股票2.90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5.51%。公司持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切實維護中小股東的利益。但該公司有可能憑藉其控股地位,對本公司的生產經營、利潤分配、關鍵崗位人員任免施加不當影響,或利用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從而給本公司生產經營和中小股東權益造成不利影響。
福成股份披露的信息來看,公司計劃於2022年5月18日下午13:00-14:00舉行2021年度業績説明會,就投資者關心的問題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