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提前退還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税額
記者5月18日獲悉,為進一步加快釋放大規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紅利,財政部、税務總局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持續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要求提前退還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税額,進一步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留抵退税。
根據《公告》,提前退還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税額,將《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10月納税申報期起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税額”調整為“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6月納税申報期起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税額”。2022年6月30日前,在納税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税額。
《公告》指出,各級財政和税務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認識實施好大規模留抵退税政策的重要意義,按照《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和本公告有關要求,持續加快留抵退税進度,進一步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幫扶力度,在納税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積極落實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還的退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