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數博會“首屆個人數據中心發展論壇”成功舉辦 世紀互聯與業內專家共話數據產業發展新格局
5月26日,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和貴州省人民政府共同主辦,世紀互聯承辦的“2022年首屆個人數據中心發展論壇”在線上成功舉辦。本次論壇以“重構數字基建 共創數據價值”為主題,邀請政、產、學、研、用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共話個人數據中心(PDC)發展新格局。

當前,以數據要素為核心的數字經濟正在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變革,同時,政策立法也對現有的數據處理方式提出新的要求。2021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 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以下簡稱《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生效,標誌着我國在大數據領域進入到個人數據保護、發展和管理的新階段。科技的自主創新以及數字經濟的發展呼喚新型個人數據保護和應用技術方案。
中國工程院院士鄔賀銓在致辭中指出,“新時期的大數據產業應是將數據安全、尤其是個人數據安全和權益保護內生置入的新形態產業,圍繞個人數據形成的存儲、計算、遷移、交換、生產、應用等數據產業將是未來一段時期的新藍海。”
作為IDC行業領軍企業,世紀互聯在以個人數據中心(PDC)為代表的信息基礎設施領域,正在實現新的一輪戰略引領。世紀互聯創始人陳昇認為,PDC不是互聯網上“N+1”的應用,而是“1+N”地開啓了能夠超越互聯網時代、邁向下一個數字文明的應用起點。他表示:“作為一個新的數字文明世界,元宇宙不僅需要個人數據中心(PDC)作為基礎應用來推動其發展,還需要一批擁有以天下為公情懷的軟件工程師貢獻新的一輪基礎協議,並且以新的基礎協議重構基礎設施,打造一套超越現有互聯網物理設施、物理層獨立的新的基礎設施。”陳昇進一步指出,如果説一切皆網絡的新基建從美國開始,那麼一切皆計算的新基建就有機會從中國開始。
作為大數據領域中的“國家隊”,人民數據總經理鄭光魁表示,“人民數據正在以個人數據中心(PDC)作為基礎應用,打造超越互聯網的新一代網絡的空間基礎設施——超互聯新算力平台。”此外,人民數據還將攜手世紀互聯共同打造“數據強國暨百城千縣行動工程”,讓數據真正地取用於民、造福於民。
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是具有高度技術性的,法律規則能否得到遵循也離不開技術的評估、審計、驗證和檢查。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戰略中心常務副主任洪學海針對數據加密、區塊鏈、聯邦學習和隱私計算等技術進行了分享。
温州理工學院副教授陳馳認為,隨着數據共享從政府內部延伸到第三方機構,個人隱私數據的保護問題亟待解決,他在“個人數據管家”項目的主題演講中指出,“通過授權信息上鍊,形成個人數據資產‘雲憑證’,可以創建以數據要素為基礎的新型生產關係,為數據交易探索新路徑。”
“如何對教育相關的個人數據進行安全保護和發展應用,是教育信息化從業者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賽爾新技術(北京)有限公司技術開發部總經理寧雄雁表示,個人數據中心(PDC)將成為中國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基礎設施,PDC不僅可以將教育信息化系統中產生的個人數據還給師生,確保個人數據的安全與隱私,還可以充分發揮二次數據的價值。
《個人信息保護法》及其相關配套規定的出台,標誌着我國數據立法“用户權益保護”法律體系的建立。中國信通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研究團隊負責人楊婕認為,“我國的數據治理體系涵蓋了數據安全保障、用户權益保護和數據價值釋放三個部分,目前的數據立法已經完成了數據安全保障和用户權益保護兩個階段的目標,但是,在數據價值的釋放方面還存在立法的缺失,需要‘數據管理法’進行補位。”楊婕進一步指出,下一步的數據立法將重點關注“數據管理”方向,通過中央層面立法保障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數據產業規範發展,賦能數字經濟。
隨着信息技術體系的發展,網絡生態中的接入對象和載荷內容正在呈現新的變化,要求形成傳輸、計算、存儲緊耦合的新型網絡體系架構,推動互聯網基礎資源內涵的擴展。中國科學院計算機網絡信息中心研究員王偉表示:“新的數據生態亟需個人數據協議規範進行以個人數據為中心的網絡基礎設施重構,這個規範將以存儲、計算和通信技術作為底層支持,圍繞個人數據的確權、授權和行權進行協議適配,通過ID、IP和區塊鏈賬本進行生產關係優化與資源適配。”他認為,個人數據驅動的中國生態將會在互聯網空間誕生一個新的標準規範,而這個標準規範有助於推動中國數字經濟和數字技術發展與跨越。
會上,世紀互聯發佈了國內首份《個人數據中心白皮書》,白皮書涵蓋了個人數據中心(PDC)的基本概念、技術構成及應用場景,為推動新業態的新發展提供了路徑參考。世紀互聯PDC負責人李驍宇表示:“世紀互聯願意攜手業界同仁一起,在法律框架和國家相關戰略的引導下,共同研究、探索、佈局和挖掘二次數據的行業價值,推進個人數據中心(PDC)的商業落地。”
當前,數據已經成為全國建設統一大市場的一個基礎性要素。近日召開的“推動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專題協商會明確提出“要釐清數據所有權、使用權、運營權、收益權等權利,在保障國家網絡和數據安全的基礎上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數據已經成為重要的基礎性資源,數據權屬的確定與價值釋放,需要以個人數據為中心的基礎協議與基礎設施重構,唯有緊握髮展先機,通過真正的自主科技創新和產業生態聯動,才能搶佔發展制高點,為全球的個人數據保護與治理貢獻出中國的技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