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實施 固體飲料脱下功效“偽裝”
北京商報訊(記者 姚倩)6月1日起,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正式實施,該公告對固體飲料標籤標識、警示信息、虛假宣稱等作出了細化規定。其中提到,固體飲料不得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滿足特定疾病人羣的特殊需要等。這也意味着,今後固體飲料冒充特醫食品、保健品行不通了。
我國固體飲料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但與此同時固體飲料“偽裝”成特醫食品、保健食品等銷售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在業內人士看來,新規出台會讓市場更加規範化,隨着監管從嚴,整個行業已進入洗牌期。
數據顯示,我國固體飲料市場規模預計到2024年達到1051.6億元。不過近年來,固體飲料市場亂象頻發。2020年,多名孩子在食用一款名為“倍氨敏”的產品後出現濕疹、體重嚴重下降、不停拍頭等異常情況。
隨後,湖南省通報此次事件調查處置情況稱,“倍氨敏”是由湖南唯樂可健康有限公司委託天津市德恆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蛋白固體飲料,但愛嬰坊母嬰店將“倍氨敏”打着特醫食品的旗號進行銷售。此次事件是經銷商為擴大產品銷售,對產品性能做誇大宣傳的欺詐、誤導消費事件。
不同於固體飲料不需要遵醫囑,特醫食品是為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特定疾病狀態人羣對營養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而專門加工配製成的配方食品,必須在醫生或臨牀營養師的指導下單獨食用或與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此次《公告》明確,固體飲料產品名稱不得與已經批准發佈的特殊食品名稱相同;應當在產品標籤上醒目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固體飲料”,字號不得小於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包括商標、圖案等所含文字)。
此外,《公告》要求,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蛋白固體飲料、植物固體飲料、特殊用途固體飲料、風味固體飲料,以及添加可食用菌種的固體飲料最小銷售單元,應在同一展示版面標示“本產品不能代替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為警示信息,所佔面積不應小於其所在面的20%。警示信息文字應當使用黑體字印刷,並與警示信息區域背景有明顯色差。
除對標籤標識、警示信息作出細化規定外,《公告》還要求,固體飲料標籤、説明書及宣傳資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圖案進行明示、暗示或者強調產品適用於未成年人、老人、孕產婦、病人、存在營養風險或營養不良人羣等特定人羣,不得使用生產工藝、原料名稱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滿足特定疾病人羣的特殊需要等。
北京君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生命科學與健康醫療法律部主任張文波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特醫食品等的准入門檻非常高,千萬元投入只是起步成本,對於很多初創微型企業而言,成本太大,風險太高,進而轉入固體飲料。為擴大銷售,企業自然而然擴大宣傳或者虛假宣傳,如果不及時干預,會損害消費者利益。此次新規的出台將會讓市場更加規範化。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方面表示,固體飲料是當前市場消費量較大的食品。在鞏固深化固體飲料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固體飲料標籤標識、警示信息標註、嚴禁虛假宣稱等作出細化規定,旨在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指導監管部門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