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公佈四大重點需要關注
【環球網財綜合報道】6月1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氣象局、林草局等部門聯合印發《" 十四五 " 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設置了4個方面的主要目標。
具體來看,一是總量目標,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0億噸標準煤左右,“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消費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費增量中的佔比超過50%。二是發電目標,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到3.3萬億千瓦時左右,“十四五”期間發電量增量在全社會用電量增量中的佔比超過50%,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實現翻倍。三是消納目標,202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和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分別達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四是非電利用目標,2025年太陽能熱利用、地熱能供暖、生物質供熱、生物質燃料等非電利用規模達到6000萬噸標準煤以上。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些目標是綜合考慮了各類非化石能源的資源潛力、重大項目前期工作進度、開發利用經濟性等多種因素確定的,能夠為完成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佔比20%左右和2030年25%左右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十四五”時期我國可再生能源將進入高質量躍升發展新階段,呈現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質量發展新特徵,將進一步引領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主流方向、發揮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主導作用,為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提供主力支撐。
《規劃》明確指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到3.3萬億千瓦時左右,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實現翻倍;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和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分別達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陽能熱利用、地熱能供暖、生物質供熱、生物質燃料等非電利用規模達到6000萬噸標準煤以上。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要在“十三五”跨越式發展的基礎上,進一步實現“高質量躍升發展”,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我國二氧化碳排放既要在2030年前達到峯值,還要在碳達峯後以遠少於發達國家的時間實現碳中和,必須在短短不到10年的時間內夯實能源轉型基礎,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勢必“以立為先”,進一步換擋提速,成為能源消費增量的主體,加快步入躍升發展新階段。另一方面,“十四五”時期,我國可再生能源既要實現技術持續進步、成本持續下降、效率持續提高、競爭力持續增強,全面實現無補貼平價甚至低價市場化發展,也要加快解決高比例消納、關鍵技術創新、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性可靠性等關鍵問題,進一步提質增效,加快步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規劃》介紹,“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將呈現新特徵。一是大規模發展,在跨越式發展基礎上,進一步加快提高發電裝機佔比;二是高比例發展,由能源電力消費增量補充轉為增量主體,在能源電力消費中的佔比快速提升;三是市場化發展,由補貼支撐發展轉為平價低價發展,由政策驅動發展轉為市場驅動發展;四是高質量發展,既大規模開發、也高水平消納、更保障電力穩定可靠供應。我國可再生能源將進一步引領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主流方向,發揮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主導作用,為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提供主力支撐。
《規劃》還明確提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加快建設黃河上游、河西走廊、黃河幾字彎、冀北、松遼、新疆、黃河下游等七大陸上新能源基地;科學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依託西南水電基地調節能力和外送通道,統籌推進川滇黔桂、藏東南二大水風光綜合基地開發建設;優化近海海上風電佈局,開展深遠海海上風電規劃,推動近海規模化開發和深遠海示範化開發,重點建設山東半島、長三角、閩南、粵東、北部灣五大海上風電基地集羣。
據悉,目前,第一批約1億千瓦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已開工近九成,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規劃佈局方案正在加快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