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小客車管理從購買轉向使用
舒年
《工人日報》(2022年06月04日 03版)
近日,北京市發佈了該市《“十四五”時期交通發展建設規劃》,提出“加快推動小客車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而國務院《國務院關於印發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中也提出,要穩定增加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加快出台推動汽車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的政策文件,並提出“各地區不得新增汽車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的地區逐步增加汽車增量指標數量、放寬購車人員資格限制,鼓勵實施城區、郊區指標差異化政策”。
穩定汽車消費,對於經濟發展的正面影響作用明顯。汽車工業具有強大的產業聯動效應和高新技術吸附性,對於上下游諸多產業的需求拉動作用,是其它商品難以替代的。汽車消費不僅促進工業領域發展,對服務業的帶動作用也是明顯的,這是因為,在一輛汽車的實際購買價格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支付給金融保險、產品服務、科研設計、廣告營銷等行業。更為關鍵的是,汽車對經濟的帶動作用不僅體現在汽車增量上,也體現在汽車存量上,較高數量的存量機動車,同時也意味着其需要龐大的金融保險、維護修理等相關服務,而這背後也可能提供大量的就業崗位。
正因如此,保持一定幅度的汽車增量和存量,對經濟增長和產業聯動大有益處。而一線城市居民消費水平較高,購買能力強,在消耗同樣資源成本的前提下,拉動作用更為顯著。與之同理,一線城市的汽車管理模式,也對汽車市場乃至包括工業、能源、金融、服務在內的上下游產業體系的信心,都起到至關重要的影響。
事實上,推動小客車管理從購買轉向使用,不僅有助於拉振經濟促進就業,也有助於優化城市交通管理。一些城市的汽車限購政策推行已有十數年,這些政策制定之時,汽車環保技術水平有限,加之城市公共交通並不發達,網約車尚未興起,臨時性的限購措施,為汽車技術的提升和城市交通的優化爭取了一定時間。
而今,技術不斷完善的新能源汽車已經被消費市場所接受,燃油汽車的環保標準不斷提升,2010年時還有最後一批國三汽車上牌,而今新車上牌已是國六標準。城市的公共交通體系也不斷完善,促使居民主動選擇綠色出行,以北京市為例,2021年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達到了74%。也就是説,隨着汽車環保技術的提升以及城市交通的不斷優化,加之居民綠色出行理念提升,汽車購買管理的有效收益正在不斷降低,而不同城市在機動車限購過程中,過於嚴格的指標限制、過高的指標門檻以及過低的中籤率,帶來的社會不利因素正在增加。
換言之,在機動車環保技術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體系日益完善,居民綠色出行理念基本形成的今天,推動汽車管理從購買轉向使用,是大勢所趨,也是刻不容緩的。
當然,如果限購措施能夠逐漸退場,逐漸上場的使用管理措施,切不可搞成“一刀切”,或者僅靠行政命令來限行。使用管理不能等同於限制使用,而是促進優化使用,在發揮市場手段的同時,也要通過進一步完善公共交通體系,優化路網格局,促進包括共享單車、網約車在內的多元城市交通要素髮展,在滿足市民差異化的出行需求,降低城市中心區域小客車使用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