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重點關注四類客户
【環球網財經訊】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的支持,防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提升自身的環境、社會和治理表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出台《指引》主要有三方面考慮, 一是進一步強化綠色金融政策的指導性。二是進一步拓寬綠色金融政策的覆蓋面。三是進一步提升綠色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建立具有規範性的綠色金融指引,有利於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加強綠色金融組織管理、制度建設和流程管理,完善內控管理和監督機制,進一步推動各項綠色金融政策落地見效。
《指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的支持,防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提升自身的環境、社會和治理表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銀行保險機構應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強化環境、社會、治理信息披露和與利益相關者的交流互動,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
具體來看,《指引》明確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有效識別、監測、防控業務活動中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重點關注客户(融資方)及其主要承包商、供應商因公司治理缺陷和管理不到位而在建設、生產、經營活動中可能給環境、社會帶來的危害及引發的風險。
重點關注的客户主要包括四類,一是銀行信貸客户;二是投保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等相關保險的客户;三是保險資金實體投資項目的融資方;四是其他根據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應開展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的客户。
此外,《指引》明確銀行保險機構董事會或理事會承擔綠色金融主體責任,負責確定綠色金融發展戰略,高級管理層負責制定綠色金融目標,建立機制和流程,明確職責和權限。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建立綠色金融工作領導和協調機制,鼓勵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開展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
同時,《指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加強投融資流程管理,做好授信和投資盡職調查,加強授信和投資審批管理,通過完善合同條款督促客户加強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完善貸後和投後管理。鼓勵銀行保險機構提升綠色金融管理水平,採取差異化、便捷化的管理措施,優化對小微企業融資、線上融資等業務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引導銀行保險機構積極支持“一帶一路”綠色低碳建設。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稱,為確保政策平穩有序實施,《指引》附則中專門設置了政策過渡期,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按照政策要求,在1年內建立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