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庫違約拖欠商家131萬貨款被起訴 法院判決退還
【環球網財經消費綜合報道】6月7日消息,根據天眼查信息顯示,奢侈品寄賣平台寺庫與入駐商家的合同糾紛案件近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深圳寺庫公司拖欠原告人人奢商行貨款131萬元,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判決寺庫支付所欠貨款,並退還原告繳納的5萬元保證金。
據悉,2021年3月,原告人人奢商行與深圳寺庫公司簽訂《平台服務協議》,約定以自己名義在“寺庫平台”銷售商品,並由北京寺庫公司代收貨款,由深圳寺庫公司向其定期支付貨款。合同簽訂後,人人奢商行繳納5萬元保證金,但深圳寺庫公司一直未按時支付2021年6月至7月的131萬元貨款。
此後,人人奢商行多次催要相關貨款,但寺庫公司還是拒絕支付。經人人奢商行了解,北京寺庫公司的平台深陷財務危機,故起訴維權。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認為,人人奢商行與深圳寺庫公司簽訂的《平台服務協議》內容合法有效,雙方均應據此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經判決,被告深圳寺庫公司向原告人人奢商行支付拖欠的貨款,並退還原告此前繳納的5萬元保證金。
這是寺庫公司今年第三次被強制執行,今年2月和4月,寺庫被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分別強制執行1517元和8000元。此外,寺庫還被傳出破產消息。今年1月,據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顯示,北京寺庫商貿有限公司新增破產審查案件,申請人為柴晨旭,經辦法院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天眼查相關信息顯示,目前寺庫被記錄在案的裁判文書有超過20條,案件總金額超過5600萬元。2021年寺庫共有7筆相關股權被凍結,總價值為1.53億元。股權被執行的企業包括上海寺庫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西安寺庫文創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北京庫銀金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奢者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