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信用體系” 被首次提出 賦能雙碳目標實現
近日,由北京信用學會主辦的主題為“基於雙碳目標的生態信用體系構建——以浙江麗水為例”論壇在線上開幕。論壇在國內首次提出“生態信用體系”概念,並初步完成了理論框架和落地路徑的系統闡釋。
北京信用學會副秘書長、首都師範大學信用立法中心研究員薛方表示,生態信用體系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生態文明建設融合創新的新場景、新探索。生態信用體系由生態環保領域信用主體承諾,由政府、載體和平台背書增信形成的生態資源保護、生態價值實現、生態環境治理的系列生態信用工具和機制構建。
據介紹,我國的生態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從2013年開始到現在,走過了環保信用建設、生態環保信用、生態價值信用三個階段。專家指出,生態信用體系的創建,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從社會外部治理走到生態內部價值實現,從公共領域走進產業場景,賦能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建設的新實踐。
薛方認為,生態信用體系建設框架可分為三個場景、五個支柱。覆蓋金融、經濟、社會三大場景。生態信用體系由五個支柱支撐,即生態信用標準體系,生態信用信息披露體系和信息共享體系,生態信用產品供給體系,生態信用監管體系,生態信用多元共治體系。
在三大場景中,一是基於金融活動的生態信用體系。推進綠色金融、碳金融、轉型金融,“生態信用風險”分類、“企業生態信用”的引入是關鍵。二是基於經濟活動的生態信用體系。“綠色溢價”的降低、生態產品“難度量、難抵押、難交易、難變現”的破解,生態資本的信用構成和信用的社會資本解構至為關鍵,而生態信用認證、增信是實現“添綠增匯生金”的重要手段。三是基於社會活動的生態信用體系。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生態信用建設不是成本和負擔,更是一種價值和機遇,是信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動力。”深圳市信用促進會秘書長鮮濤指出,目前,深圳在開展信用信息資產化,其中生態信用信息不僅僅要服務於綠色金融,還要通過信用資產化形成增值收益。
新華社中國經濟信息社新華信用事業部總經理李偉認為, 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實踐已經成為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把信用的理念、方法和手段與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結合,是下一個階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助力“雙碳”目標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