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發文遏制“天價”月餅 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環球網財經消費綜合報道】為提倡節儉、反對浪費,制止“天價”月餅等現象,促進月餅行業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四部門日前聯合發佈《關於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從月餅的生產銷售、價格、包裝、餡料使用等方面提出監管要求。
公告中指出,近年來,月餅市場總體規範有序,絕大多數月餅價格較為貼近市場需求,但仍有個別企業採取多種方式炒作月餅價格,“天價”問題仍然存在,且有反彈跡象。公告舉例稱,個別企業通過添加各類名貴餡料、追求過度豪華包裝或混合銷售高價商品等方式,炒作月餅價格。
公告認為,類似的現象不僅背離了傳統文化本源,助長了奢靡浪費,對社會風氣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可能異化成為腐敗的載體。為此,四部委在堅持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綜合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推動企業守法經營、合理定價,推動月餅等大眾消費品迴歸傳統文化本源,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引導形成良好社會風尚。
公告中明確要求,從事月餅生產、銷售活動的經營者應當自覺遵守國家及有關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依法誠信經營,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鼓勵經營者生產、銷售物美價廉的盒裝月餅,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經營者生產、銷售盒裝月餅,應當嚴格遵守關於食品包裝的強制性標準,不得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鼓勵使用綠色環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裝。經營者在生產月餅餡料時不得使用野生保護動物食材,倡導不使用燕窩等名貴珍稀食材,鼓勵簡約、綠色包裝,引導經營者合理定價,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形成良好社會風尚。
公告還強調,有關部門將重點監管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經營者應當將銷售單價超過500元盒裝月餅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備有關部門依法查核,如有需要,將立即對經營者開展成本調查。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他產品混合銷售。對於月餅券、月餅卡等提貨卡券的,應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執行。
此外,四部委還在公告中還要求各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加強對從事月餅生產活動的經營者的行業指導;各級商務部門應當加強商場、超市、酒店、餐廳、電子商務平台等經營者的行業指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管執法,對不符合食品安全、限制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有關要求,以及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實施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的,一律從嚴查處並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