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騙扁小子”涉假冒名人詐騙案將於8月25日宣判
中新網6月17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本名黃照岡的台灣男子黃琪涉嫌假冒李嘉誠秘書等名人詐欺,二審台灣高院17日開庭;黃琪請求判決無罪,另撤回部分上訴;全案將於8月25日宣判。

資料圖:台灣“騙扁小子”黃琪。 圖片來源:台灣“中央社”
據報道,檢方起訴指出,2017年間黃琪假冒藝人張清芳等人名義,協助安排友人母親就醫,又假冒前台大醫學院院長楊泮池助理名義向台北榮民總醫院借調友人母親檢體,另自稱楊泮池妻子申請校內網絡分機得逞。
此外,黃琪涉嫌以年輕女性聲音致電中衞公司,佯稱為李嘉誠秘書,欲訂購大量口罩、酒精棉片,但中衞未上當。黃琪另扮女裝佯稱為國泰集團千金,向劉姓婦人自稱擁有律師資格,可協助取得國泰VVIP、投資房地產、處理訴訟糾紛,詐取劉婦4981萬元(新台幣,下同),及日圓、美金、歐元,共計1億餘元。
報道稱,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黃琪向劉婦詐欺訴訟費2317萬元並洗錢,判刑1年4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一審另就黃琪假冒張清芳名義、借調榮總病歷、申請台大分機、訂購中衞口罩等犯行,依“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刑1年2月,得易科罰金。並應於執行前強制工作3年。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黃琪17日當庭撤回一審判決得易科罰金部分的上訴,但否認假冒律師向劉婦詐取訴訟費用。黃琪在最後陳述時表示,當時因為與劉婦的小孩交往,所以才幫忙劉婦處理很多事情,希望法官明察,判決無罪。全案將於8月25日宣判。
據台灣“中時新聞網”報道,黃琪本名黃照岡,13年前以塔羅牌騙倒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而聲名大噪,近年因屢屢假冒富二代行騙,頻繁進出監獄,官司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