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對保險中介市場進行全面整頓 推動構建新型保險中介市場體系
【環球網財經訊】近日,深圳銀保監局日前向轄內機構下發了《關於推動構建新型保險中介市場體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用三年時間構建“市場結構合理、經營主體穩健、市場秩序規範、發展基礎紮實、風險防控嚴密”的“一體五維”新型保險中介市場體系。
《意見》在總體要求、完善市場結構、強化公司治理、整治市場亂象、夯實發展基礎、守住風險底線六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實施方案。
《意見》指出,代理、經紀、公估三大類保險中介機構要樹立清晰明確的經營方向和市場定位,代理人應專注於根據保險公司委託開展受託業務,經紀人應專注基於投保人利益提供中介服務,公估人應集中開展保險標的或保險事故的評估、勘驗、鑑定、估損理算。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要緊密結合深圳特點優勢,滿足灣區保險中介服務需求,走差異化、集約化、特色化發展道路。保險兼業代理人要清晰定位市場領域,專注一塊、服務一方。
在經營模式方面,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要切實加強渠道管理,結合自身特點優勢選擇經營模式。《意見》還要求保險中介行業協會在全國率先完成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銷售能力資質分級體系建設。
此外,《意見》要求開展互聯網保險銷售的機構,要保持與線下銷售渠道的界限,清晰劃分產品、團隊和數據。此舉有利於強化線上線下銷售的區別,有利於互聯網保險代理機構專注線上業務,進一步提升自己的服務水平和服務能力。
同時,《意見》還要求,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進一步加強自身管理治理能力。加強黨組織建設,符合條件的機構要在2022年底之前建立健全黨組織,用黨建引領業務發展,體現黨組織領導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加強股東股權管理,各機構要積極主動優化股東結構,及時處置股權風險,構築資本“防火牆”。加強公司內部治理,各機構要加強“三會一層”建設,解決組織架構不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失效、風險內控管理薄弱等問題,全面提升內控水平。各機構要搭建現代企業管理架構,建立總分結合的管理層級。對註冊地不在深圳的法人機構要在2022年內按照監管規定要求確定深圳轄區省級分支機構,並對所轄機構履行管理職能。
《意見》明確提出,將對轄內保險中介市場進行嚴格整頓,持續保持對違法行為和各類風險的監管高壓態勢。例如,各保險中介機構要在2022年開展數據真實性和銷售誤導的自查整改工作,並於年末報告自查整改情況;2022年,要對數據真實性和銷售誤導自查情況開展監管抽查,對監管抽查中發現的新問題嚴肅處理;三年內對轄內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互聯網保險業務開展一次全覆蓋的稽查式調研,重點整治套路消費、誘導銷售、捆綁銷售等互聯網保險銷售亂象。對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清理整頓中拒不配合清理工作,查實存在嚴重違規違法行為的機構,依法吊銷保險中介業務許可證。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提出,各機構要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開展轄內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清理整頓,重點完成無場所、無人員、無業務機構的市場推出和“睡眠”機構的清虛提質。《意見》同時強調要堅持服務理念,優化監管環境,支持具有明顯股東資源優勢,發展模式與國家戰略領域緊密結合,能夠切實參與民生領域的保險中介機構落地深圳。
在開放創新方面,《意見》鼓勵各機構在醫療健康、養老服務、普惠保險等產業鏈上加大投入,拓寬保險領域,支持服務重大戰略、實體經濟,支持經濟持續恢復和高質量發展。在對接“雙區”建設等方面着重發力;推動互聯網保險監管長效化、系統化、制度化。
在加強信息化建設方面,《意見》要求各機構嚴格落實《保險中介機構信息化工作監管辦法》要求,對不符合信息化監管要求的不得經營保險中介業務。各機構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公司管理,提升經營質效,防範潛在風險。加強監管專業化、智能化建設,完善監管數據標準化系統(EAST)應用等非現場監管手段,提升基礎數據的採集能力,為提高監管智能化水平提供支持。
根據《意見》顯示,此次深圳用三年時間構建新型保險中介市場體系,努力實現理念更先進、制度更完善、監管更公平、競爭更有序、市場更有活力的深圳保險中介市場環境,開創深圳保險中介高質量發展格局,培育一批高素質保險專業中介公司,形成一些可供借鑑的高水平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