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建中: 如何認識以立為先的能源轉型發展邏輯
在人類文明進步的歷史長河中,總是不斷重複經歷着“破”與“立”的循環,所謂破了再立、立了再破。有的時候、有的情況下是“不破不立、先破後立”,有的時候、有的情況下則是“不立不破、先立後破”。無論是“破”字當頭,還是“立”字為先,都不是對“破”“立”的截然分割,通常情況下都是“破中有立”或“立中有破”。

推動能源轉型、能源革命是人類社會生產力發展和文明進步的重要動力。在能源轉型過程中,保障能源安全至關重要。能源轉型的歷史就是“破”與“立”的循環往復。世界各國國情不同,無法採用一種模式實現能源轉型。
西方發達國家激進式能源轉型政策的負面效應
在過去幾十年裏,西方發達國家為應對氣候變化,大力推進能源轉型,特別是部分歐洲國家採取了較為激進的能源轉型政策。這與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外部性”有關,不得不依靠政府的強制性推動。有的“先破後立”,有的“邊破邊立”。歐洲明確要求退出煤電、提出禁售燃油車時間表、嚴格限制化石能源項目等,旨在從源頭上實現綠色轉型。2021年,歐洲的非化石能源電力(核電、水電和可再生能源發電)佔到總髮電量的60%以上,氣電和煤電分別約佔20%和15%左右。近年來,歐洲交通領域的電氣化率大幅度上升,部分國家電動汽車市場份額接近30%。

以瑞典為例,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各屆瑞典政府都會針對瑞典能源供應轉型制定大膽的計劃。早在2006年就做出承諾,將在不使用任何核能的前提下,於2020年成為世界上首個不使用石油的國家。事實上,2019年瑞典僅有30%的交通用能來自可再生能源。2020年底以來,由於歐洲遭遇極端天氣,可再生能源發電不穩定;再加上2022年又受到烏克蘭危機的影響,天然氣供應短缺,引發電價、氣價、油價等暴漲,能源轉型力度較大的瑞典,也同樣承受着能源危機的壓力,許多歐洲國家不得不重新考慮重啓煤電和核電。反思歐洲能源危機,在能源轉型過程中,不能簡單地採用激進政策,或者“即立即破”,那樣不僅會帶來沉重的經濟和社會負擔,而且容易產生形勢誤判。

中國能源轉型須堅持“先立後破、以立為先”
中國的能源資源稟賦是富煤、貧油、少氣。多年來,中國一直致力於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能源清潔高效利用,並以此來助力經濟社會的協調全面發展,煤炭消費量佔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已從2012年的68.5%降至2021年的56%;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從2012年的不到9%提高到2021年的超過14%。
為實現“雙碳”目標,國內一些地區採取了脱離實際的“一刀切”措施,盲目壓減、關停煤炭生產和煤電項目,導致有的地區不得不“拉閘限電”,影響了當地的正常生產生活。
中國政府及時糾正了運動式‘減碳’做法,強調綠色轉型是一個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立足中國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後破、通盤謀劃,傳統能源逐步退出必須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換句話説,堅持“先立後破”,就是要先創造出新的,再去打破舊的。只有優先大力發展新能源,把減碳的基礎設施做好,在保證經濟平穩運行的基礎上和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前提下,再去煤減碳。

在實踐中,就“立”而言,需要穩住存量,爭取時間實現新能源的逐漸替代,從而向低碳乃至“零碳”平穩過渡。要抓住關鍵變量,充分認識到科技創新是實現“雙碳”目標的關鍵支撐,提前佈局、持續發力,加大清潔能源、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關鍵技術裝備研發力度。就“破”而言,要堅持問題導向,立足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時間窗口偏緊的實際,深入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無論是新引進實施項目,還有既有項目改造,都要嚴把碳排放的關口,有序推進能源結構優化,積極構建清潔能源體系、綠色製造體系、低碳生活體系,從根本上解決環境污染問題。
全面構建現代能源體系,實現平穩有序轉型升級
能源轉型最終要實現能源體系的轉換。根據中國《“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主要從4個方面,推動構建現代能源體系:增強能源供應鏈安全性和穩定性,加快構建新能源產業體系;推動能源生產消費方式綠色低碳變革,加快構建現代能源市場體系;提升能源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加快構建能源創新體系;增強能源治理效能,加快構建適應能源綠色清潔轉型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
依法推進或引導能源轉型,是實現安全平穩有序的關鍵。在這方面,歐盟有許多值得借鑑的做法和經驗。中國也要堅持依法推進能源轉型,儘快建立以能源法為統領,以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可再生能源等領域單項法律法規為支撐,以相關配套規章為補充的能源法律法規體系。

以立為先,加快可再生能源高質量躍升發展
加快大規模發展,進一步提高發電裝機佔比。在過去10年中,全球太陽能和風能裝機規模年均增速達20%,發電量已佔發電總量的一成以上,同時太陽能、陸上風能發電的價格分別下降了約90%和70%。未來,中國將在“三北”地區優化推動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化規模化開發;在西南地區統籌推進水風光綜合開發;在中東南部地區重點推動風電和光伏發電就地就近開發;在東部沿海地區積極推進海上風電集羣化開發;穩步推動生物質能多元化開發;積極推動地熱能規模化開發;穩妥推進海洋能示範化開發。
加快高比例發展,力爭成為能源消費增量供應主體。2020年中國可再生能源利用總量達6.8億噸標準煤,佔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13.6%。2021年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2.48萬億千瓦時,佔全社會用電量的29.8%,風電和光伏發電量分別佔到7.9%和3.9%,仍有70%的用電量依靠火電。“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發展,就是要從能源電力消費增量補充轉為增量主體,在能源電力消費中的佔比快速提升。加快建設可再生能源存儲調節設施,強化多元化智能化電網基礎設施支撐,提升新型電力系統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適應能力。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終端直接利用,擴大可再生能源多元化非電利用規模,推動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制氫利用,促進鄉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多措並舉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加快市場化發展,努力實現平價低價入網。從全球範圍來看,可再生能源發展仍然需要政府電價補貼。比如,根據財政部披露的信息,2020年中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總額達923.55億元。正是在電價補貼政策的引導下,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得以持續快速發展,風能、光伏發電成本大幅度下降,基本具備平價上網的條件。“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市場化發展,要由補貼支撐發展轉為平價低價發展,由政策驅動發展轉為市場驅動發展。

不立不破,夯實能源安全保障基礎
堅持立足國內,增強傳統能源生產供應的兜底作用。強化底線思維,堅持立足國內、補齊短板、多元保障、強化儲備,完善產供儲銷體系,不斷增強風險應對能力,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和經濟平穩發展。到2025年,綜合生產能力達到46億噸標準煤以上。石油產量穩中有升,力爭2022年回升到2億噸水平並較長時期穩產。天然氣產量快速增長,力爭2025年超過2300億方。提升天然氣儲備和調節能力,到2025年全國集約佈局的儲氣能力達到550~600億方,佔天然氣消費量的比重約13%。
切實依靠科技創新,大力推進數字化與智能化升級。加快能源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和裝備攻關,推動綠色低碳技術重大突破,加快能源全產業鏈數字化與智能化升級,統籌推進“補短板”和“鍛長板”,加快構築支撐能源轉型變革的先發優勢。增強能源科技創新能力,鍛造能源創新優勢長板。持續提升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開發利用的技術水平和經濟性,開展三代核電技術優化研究,加強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系統技術創新和應用。立足綠色低碳技術發展基礎和優勢,加快推動新型電力系統、新一代先進核能等方面技術突破,提高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技術水平。
作者簡介
呂建中 ,男,博士,教授級高級經濟師,中國石油國家高端智庫研究中心專職副主任、學術委員會秘書長。
本文選編自《世界石油工業》2022年第3期
《以立為先的能源安全轉型發展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