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以工代賑“助推器”作用
作者:拓兆兵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以工代賑受益面大、帶動效應強,能為羣眾特別是農民工、脱貧人口等規模性人羣提供務工崗位,支持他們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進而拉動消費特別是縣域消費,是穩就業保民生的重要舉措,要加大實施力度。
以工代賑是以務工代替賑濟,是指國家以實物折款或現金形式投入受賑濟地區實施基礎設施建設,當地羣眾參加勞動並獲得報酬,從而取代直接賑濟的一種扶持方式。現階段,主要是掙現金形式,羣眾參加以工代賑工程建設,獲得勞務報酬,直接增加收入。當前,脱貧地區進入了鞏固提升與鄉村振興相銜接階段,用好以工代賑項目有着積極作用。
其一,有利於防止返貧。實現脱貧之後,農村發生了巨大變化。但橫向比較,脱貧村的發展水平並不一致,有的村子人均可支配收入較高,有的村子則比較低,還有一些收入低的村子產業尚處在發展平台期,後續產業處於未獲利的投入期。在這種情況下,以工代賑項目能直接增加農民收入,幫助他們度過“空窗期”,防止因收入降低而返貧。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以工代賑成為解決勞動力外出務工難、就近實現就業增收的重要途徑。
其二,有利於補齊短板。打贏脱貧攻堅戰後,對標鄉村振興目標要求,一些脱貧村的基礎設施還存在不少短板,包括生活環境和生產條件。在這種情況下,以工代賑項目重點建設與經濟發展和農民脱貧致富相關的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工程,包括鄉村道路、人居環境整治等,改善羣眾生活條件,促進產業更好發展。
其三,有利於加強勞務組織。勞務產業與種植業、養殖業是脱貧地區發展主要依託的三大產業。在西部一些地區,勞務產業為農民提供了不少收入。以工代賑項目需要村裏組織羣眾參與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羣眾參與度高,組織化程度高,不但能夠完成以工代賑項目,還可能會以勞務公司的形式延伸到其他項目,承攬勞務業務,為農民持續帶來收入。
當前,我國農村發展還不夠充分,應繼續發揮以工代賑重要作用。政府投資重點工程要在確保質量安全等前提下,能用盡用以工代賑。同時應該看到,當前我國農村已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以工代賑不僅是解決羣眾困難的“及時雨”,更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助推器”。各地不但要宣傳好以工代賑的意義,還要強化組織,幫助務工羣眾掌握實際操作技能,激發當地羣眾參與工程建設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