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評估辦法將推出 資產規模前十險企將納入評估
【環球網財經訊】近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下發《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明確了我國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D-SII)的評估範圍、方法流程和門檻標準,這成為下一步確定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名單的指導和依據。
《徵求意見稿》指出,評估目的是對參評保險公司系統重要性進行評估,識別出我國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每年發佈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名單,根據名單對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進行差異化監管,以降低其發生重大風險的可能性,防範系統性風險。
《徵求意見稿》對系統重要性做出明確説明,指金融機構因規模較大、結構和業務複雜度較高、與其他金融機構關聯性較強,在金融體系中提供難以替代的關鍵服務,一旦發生重大風險事件而無法持續經營,可能對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產生不利影響的程度。
《徵求意見稿》規定,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的評估範圍為我國資產規模排名前10位的保險集團公司、人身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以及曾於上一年度被評為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的機構。在評估範圍的基礎上,徵求意見稿設計了規模、關聯度、資產變現和可替代性四個維度計12項二級評估指標,四個維度權重分別為20%、30%、30%和20%。
其中,規模的二級指標包括總資產和總收入兩項,權重均為10%;關聯度的二級指標包括金融機構間資產、金融機構間負債、受第三方委託管理的資產和非保險附屬機構資產四項,權重均為7.5%;資產變現的二級指標包括短期融資、第三層次資產和資金運用複雜性,權重均為10%;可替代性的二級指標包括分支機構數量與投保人數量、賠付金額和特定業務保費收入,權重均為6.7%。
值得一提的是,《徵求意見稿》明確評估的具體流程。《徵求意見稿》指出,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每年向參評保險公司收集評估指標數據,計算各家保險公司加權平均分數(總分10000分),1000分以上的保險公司將被認定為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對1000分以下的保險公司,可使用監管判斷決定是否認定為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最終名單經金融委確定後,由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