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提高互聯網貸款風險管控能力
中國銀保監會7月15日消息,銀保監會日前印發《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 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履行貸款管理主體責任,提高互聯網貸款風險管控能力,防範貸款管理“空心化”。
提升金融服務質效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互聯網貸款作為傳統線下貸款的重要補充,有利於更便捷地滿足企業和居民合理融資需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不斷提高金融便利度和普惠覆蓋面。尤其是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可以服務傳統金融渠道難以觸達的客户羣體。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互聯網貸款餘額5.75萬億元,同比增長21.8%。其中,用於生產經營的個人互聯網貸款和企業流動資金互聯網貸款同比分別增長68.1%、46.3%。
《通知》鼓勵商業銀行穩妥推進數字化轉型,精準研發互聯網貸款產品,增加和完善產品供給,提高貸款響應率、優化貸款流程,充分發揮互聯網貸款在助力市場主體紓困、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優化消費重點領域金融支持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加強貸款資金管理
上述負責人強調,自主風控是實現互聯網貸款業務平穩健康發展的生命線。《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履行貸款管理主體責任,提高互聯網貸款風險管控能力,防範貸款管理“空心化”。
《通知》還要求商業銀行主動加強貸款資金管理,有效監測資金用途,確保貸款資金安全,防範合作機構截留、挪用;要分類別簽訂合作協議並明確各方權責,不得在貸款出資協議中混同其他服務約定。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合作機構,限制或者拒絕合作。
“銀行在互聯網貸款發展特別是聯合貸款業務中不應做‘甩手掌櫃’。”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切實加強對貸款的管理,自主風控,不得將核心環節外包。同時,規範外部合作,不與資質低、口碑差的機構合作。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認為,《通知》強調了商業銀行與平台機構規範合作,強化貸款主體責任,強化信息管理和貸款資金管理等,有助於實現商業銀行和平台公司優勢互補,落實好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提升經營效率,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通知》按照“新老劃斷”的原則設置了過渡期,與《徵信業務管理辦法》保持一致,即自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過渡期也一併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以確保互聯網貸款業務對實體經濟支持力度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