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能指望“西方雄心”嗎?
在前不久結束的西方七國集團峯會、北約峯會上,美國等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着實秀了一把“西方雄心”。

*這些西方國家支持在2022年底前,建立全球“氣候俱樂部”,加速實施關於應對氣候變化的《巴黎協定》。*東道國德國總理朔爾茨稱,七國集團希望就應對氣候變化,為相對貧困國家提供相關專業知識和資金幫助。
北約戰略文件亦首次提出,氣候變化是未來10年北約面臨的重要安全挑戰,要求成員國2030年温室氣體排放量,在目前基礎上減少至少45%,2050年前實現零排放。
上述文件墨跡未乾,美國最高法院即作出裁定,限制美國環保署監管發電廠的碳排放。聯合國秘書長髮言人稱,這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挫折。
與此同時,歐盟看起來卻很給力。即便德意等汽車製造業強國也很“講政治”,最終促成27國環境部長就2035年“禁售燃油車”達成共識。歐洲央行並發表聲明,宣佈為落實歐盟氣候行動計劃,推出有利於控制氣候變化的貨幣政策,增持對環保有益的企業債券,限制碳排放量高的企業融資和發債,要求企業和銀行在申請和發放貸款時承諾遵守歐盟環保法規,在銀行風險控制中加大環保因素權重。
別看歐盟上述舉措很高大上,其實,歐洲國家有自己的小九九。歐盟此舉既有因應被俄羅斯在油汽問題上“卡脖子”的一面,也有鞏固自身在氣變問題上制訂議程地位,掌控清潔能源、綠色經濟發展主導權的考慮。
過去幾十年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實踐已充分證明,美歐等西方國家在這方面,本質都是一致的,就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必須服從服務於國內政治,無損其既定的國際政治和經濟地位。
這就註定,美歐在氣變問題上調門高、行動少,對人嚴對己寬,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支持更是“門兒都沒有”。

同樣是上個月舉行的波恩氣候會議,美歐等國極力反對向遭受全球變暖破壞性影響的貧窮國家,提供財政援助,甚至不願將此項議題納入今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的議程。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曾就此提出批評。國際行動援助組織安德森説,富裕國家,尤其是歐盟,每時每刻都在阻止有關損失和損害問題的討論。
斯德哥爾摩環境研究所專家本齊表示,到目前為止,發達國家2020年承諾的每年1000億美元援助還未落實;發達國家在加大對發展中國家資金支持方面,需要做得更多。
*應對氣候變化,事關國際社會的共同現實和長遠利益。*發達國家總是喜歡提新目標新倡議,但口惠而實不至,缺乏行動落實,特別是一涉及到真金白銀就往後退,導致其對發展中國家的相關資金承諾,連續13年都未能兑現。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則言出必行,卓有成效。
美國卡內基氣候治理倡議執行主任帕斯托爾表示,中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峯、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雙碳目標正激勵中國各級政府在全國範圍內加大減排力度。中國加強與美歐等國家地區的氣候合作,特別是發起“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夥伴關係倡議,支持發展中國家減少碳排放,這有助於國際社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
在前不久的第三次中歐環境與氣候高層對話期間,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蒂莫曼斯表示,歐方高度讚賞中國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有力舉措和明顯成效,願與中國加大環境、氣候、能源等領域合作力度。

*氣候在變化,應對氣候變化就必須實打實。*西方隔三差五作些雄心勃勃的承諾,卻沒有多少實際行動,不但無助於解決問題,還不利於贏得國際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