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30年全面禁止銷售燃油汽車 重點建設能源島
【環球網財經訊】8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海南省碳達峯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指出,到2030年,全島全面禁止銷售燃油汽車。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務領域、社會運營領域車輛全面實現清潔能源化,私人用車領域新增和更換新能源汽車佔比達100%。
《方案》提出,實施“禁售燃油汽車壘土築基工程”,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體驗。為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應用,實現2030年全面禁止銷售燃油汽車,《方案》要求,要樁站先行、適當超前推進海南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到2025年,海南省內充電基礎設施總體車樁比例確保小於2.5:1,公共充電樁方面小於7:1,重點先行區域充電網絡平均服務半徑力爭小於1公里,優先發展區域小於3公里,積極促進區域小於5公里。
《方案》還強調,將加強政策引導,推動燃油汽車加快退出。通過實行差異化上牌、行駛、停放等交通管理措施逐步引導使用新能源汽車,研究制定鼓勵燃油汽車加快退出的財税支持政策措施,分階段實現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鼓勵地級市率先建設機動車零排放區。
《方案》提出加快構建統一的海南省充換電一張網服務與監管平台,到2022年,組建海南省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運營公司,打造海南充換電基礎設施運營平台。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在全省存量汽車和新增汽車中佔比明顯提高,燃油汽車退出速度明顯加快、新增規模明顯降低。到2030年,全島全面禁止銷售燃油汽車,新能源汽車佔比超過45%,各市縣基本建成一個機動車零排放區。
對於碳達峯目標,《方案》提出兩個階段性目標。到2025年,初步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與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碳排放強度得到合理控制,為實現碳達峯目標打牢基礎。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22%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0%以上,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目標,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繼續下降。到2030年,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快構建,重點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潔能源島建設不斷深化,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不斷健全。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提高至54%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峯目標。
《方案》首要重點任務是建設安全高效清潔能源島。將高比例發展非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方案》表示,着力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風、光、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高效安全、積極有序發展核電,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堅持分佈式與集中式並舉,加大分佈式光伏應用,推廣光伏建築一體化應用,按照農光互補、漁光互補、林光互補模式有序發展集中式光伏,配套建設儲能設施。積極發展海上風電。推進城市垃圾和農林廢棄物等生物質發電建設。
同時,將建立制氫、儲運氫及用氫的全產業鏈,打造一區(氫能產業先行示範區)、一環(全島場景應用示範環)、多點(氫能產業發展落地平台)的氫能發展路徑。探索推進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新能源開發應用,在海島開展多類型新能源集成利用示範。加快推進昌江核電二期、昌江多功能模塊化小型堆科技示範工程建設,適時推進浮動堆示範建設和新建核電項目選址工作。探索解決遠海島嶼和大型海上設施的供能問題,打造海島微電網,提升島礁能源自給能力和用能清潔化水平。繼續在中深層地熱能、天然氣水合物等領域開展技術研究和工程應用。到2025年,新增光伏發電裝機400萬千瓦,投產風電裝機約20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55%。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資源充分開發利用,發電裝機比重達75%,低碳能源生態系統初具規模。
《方案》將全面提升綠色電力消納能力,實施“新型電力系統示範建設工程”。到2030年,力爭非化石能源裝機比重75%左右,清潔能源裝機比重92%左右,大電網與配電網、微網、微網羣協調發展的電網形態基本形成,逐步形成佔年度最大用電負荷5%左右的需求側機動調節能力,大幅度提高能源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全面建成數字電網、全面建成新型電力系統示範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