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警案兇手今日被起訴,檢方認為情節嚴重尋求對其處以死刑
作者:尹艳辉
【環球網報道】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南市警局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塗明誠、曹瑞傑8月22日追捕竊車嫌犯時遇襲身亡,經過17小時的追捕,兇嫌林信吾被逮捕,台南地檢署今天(7日)偵結(案件偵查完結)起訴,對林信吾尋求處以死刑,並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

據報道,檢方稱,塗、曹生前所遭受的暴行及其兩人身上的創傷怵目驚心,要求對林處以應得的懲罰——即林信吾對塗明誠所犯強盜殺人,對曹瑞傑所犯殺人犯行均求處死刑,並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
8月22日上午10時40分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受理機車盜竊案,36歲備勤警員塗明誠查出一輛失竊車輛在安南區土城地區出沒,與負責交通稽查的28歲警員曹瑞傑駕駛巡邏車前往,陳姓警員則騎機車前往協助。
當天11時48分,陳姓警員騎機車趕到現場後發現,塗倒在警車門旁,脖子有20餘公分長刀傷,疑遭割喉,曹倒在一旁,身上也多處刀傷,均無生命跡象,兩人後被緊急送醫。
報道稱,警方封鎖現場採證,發現塗的配槍及2個彈匣24發子彈都不見被搶走,現場發現6枚彈殼及1把假槍,巡邏車右前擋風玻璃有1彈孔,未發現兇刀;警方經過17小時追緝,46歲嫌犯林信吾8月23日凌晨在和新竹站落網。
另據中時新聞網報道稱,台南地檢署將林信吾起訴並求處死刑,主要是認為林信吾犯情節最重大之罪。檢方認為,兩名警員死前承受非常大的身心折磨,痛苦難以想象,更無法用文字形容。而兩名被害人只是執行職務的警員,卻無故遭受暴行。
《聯合報》稱,台南市警局表示,殺警案事證明確,嫌犯也供認不諱,沒有冤枉他,且是兩條人命,兩名警員一人中17刀,一人中38刀,總計55刀,手段兇殘。台南市警局方仰寧説,曹和塗兩家人唯一的目的就是希望法官判處嫌犯死刑,並執行死刑,還死者及其家屬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