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暢旎:“互聯網碎片化”敍事下有陷阱
作者:桂畅旎
近來,美部分學者、智庫甚至個別政要不斷拋出“全球互聯網時代已經結束”“互聯網陷入兩種模式之爭”等言論,使得“互聯網碎片化”再次成為熱門話題。這種對於互聯網的政治化解讀背後潛藏着美國精心編制的敍事陷阱,不利於國際互聯網的長遠發展。
目前美國政界、學界對於“互聯網碎片化”存在幾個認知誤區:
一是認定“互聯網碎片化”是潛在問題,否定其已然事實。過去20年來,越來越多的西方政要、學者日益擔心互聯網出現碎片化或分崩離析形成信息孤島的危險,但如果從互聯網與主權管轄的關係界定來看,自網絡空間誕生以來,“互聯網碎片化”就一直客觀存在,奉行所謂“互聯網自由”的美國更是最早制定互聯網管理政策的國家。因此,從嚴格意義上的概念界定來説,“互聯網碎片化”一直存在,只是程度問題。
二是將“互聯網碎片化”視為國家行使管理權的必然結果。世界經濟論壇2016年曾從學術層面系統討論過“互聯網碎片化”問題,並給出了三種碎片化形式,即在底層基礎設施,阻礙系統實現全方位互操作和數據包交換能力的“技術碎片”;政府限制或妨礙利用互聯網來建立、分發和接入信息資源的政策或行為的“政府碎片”;限制或阻礙利用互聯網建立、分發和接入信息資源的商業實踐的“商業碎片”。但是目前,美西方國家主要關注並放大所謂“政府碎片”,對於“技術碎片”和“商業碎片”着墨較少,導致其理解的“互聯網碎片化”狹隘且不尊重客觀事實。殊不知正是由於個別霸權國家利用互聯網大搞情報竊取,導致“技術碎片”“商業碎片”不斷發展,最終迫使廣大發展中國家面對懸殊的網絡能力,只能訴諸政策來維護網絡空間的國家利益。
三是將維持互聯網單一價值理念視為應對“互聯網碎片化”的解決之道。出於互聯網“挖井人”的自我認知,美國全力塑造維持全球“一張網”的根本出路在於堅持美式價值觀,一直想賦予互聯網這項全球基礎設施以美式價值理念,並將一切違背這種價值理念的行為視為製造碎片化的“違規”行為,從方方面面鋪陳其關於“互聯網碎片化”的敍事。
首先,塑認知:將“互聯網碎片化”等同於違背“互聯網自由”的直接結果。目前美國基於其自身設定的“互聯網自由”原則看待一切互聯網治理政策,特別是將數據治理、隱私保護等舉措視為造成“互聯網碎片化”的關鍵因素,即使對於其盟友也不例外。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開啓全球跨境數據規制的浪潮,美歐跨境數據流動從“安全港協議”到“隱私盾協議”幾經波折,讓美深感受挫,望洋興嘆“數據民族主義”的崛起。
其次,貼標籤:將“互聯網碎片化”與特定國家開展互聯網治理強行綁定。如果回溯分析“互聯網碎片化”的輿論熱潮,不難發現其與中俄等被美國視為“戰略競爭對手”的國家開展的互聯網治理關鍵節點強相關。此次美方再次熱議“互聯網碎片化”的直接導火索在於我國成立世界互聯網大會國際組織,被西方學者視為是繼俄羅斯出台《主權互聯網法》後,加劇“互聯網碎片化”的又一舉措,極力塑造中俄等國的互聯網治理舉措與“互聯網碎片化”的因果關係。
最後,推舉措:將應對“互聯網碎片化”與聯合盟友、排擠對手畫等號。無論是呼籲正視“互聯網碎片化”的既存事實,還是敦促全球重視互聯網的“分裂”,美國正積極通過塑造敍事將自身包裝為拯救“互聯網碎片化”的先鋒,呼籲在國家政策層面予以應對,並凸顯三點趨勢:一是積極構建網絡聯盟,與“志同道合”國家結成“互聯網未來聯盟”,加強從底層技術標準到頂層國家政策規則方面的互操作性,在小圈子內協調行動;二是推動與對手國家主動“脱鈎”,在互聯網關鍵基礎設施、新技術新應用等“小院高牆”方面改變賽道,展開異軌競爭;三是將網絡“開放”與“自由”等西方價值理念納入國際經貿合作,以現實的國家間合作彌合互聯網“裂縫”,其實質是逼迫相關國家選邊站,建立美式主導的全球互聯網規則。
我國曆來主張維護網絡空間和平與安全,提出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主張,促進互聯網開放與合作,並以務實合作推動共享。對於個別國家打着維護互聯網開放的旗號,行分裂互聯網的行徑,我們確應警惕。(作者是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