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製菜出口 海關有哪些規定(海關答疑)
廣州海關:
在疫情和“宅經濟”等綜合因素的影響下,預製菜成為餐飲界的新寵。我公司是從事食品進出口的傳統企業,近期也有出口預製菜的計劃,因此想了解預製菜的出口需要注意哪些事項?謝謝!
廣州讀者 張先生
張先生:
您好!預製菜是一種提前準備、經過加工處理好的菜品,通過對農畜禽和水產品等原料以及各種輔料進行配置,經預加工流程而形成的成品或半成品。預製菜在國外市場已非常成熟,最早起源於美國,20世紀80年代起在日本、加拿大及部分歐洲國家開始興起。目前,中國預製菜屬新興行業。
■ 預製菜分類小知識
預製菜需要專業人員按照食品生產標準,對各類菜品原料進行專業分析,針對食材的不同特點,運用不同的製作方法、進行有針對性的研發,嚴格控制各類營養成分含量與配比;同時注意科學包裝保持菜品的無菌環境,部分還需要應用急速冷凍技術並在冷藏冷凍條件下存儲與運輸。
按照深加工程度和食用方便性,預製菜可以分為四類:
一是即食食品,指開封后即可直接食用的加工菜餚;二是即熱食品,指加工成的冷凍或冷藏食品,只需經熱水浴或微波爐等方式快速加熱即可食用的菜餚;三是即烹食品,指經過相對深加工後的半成品材料,可立即入鍋加上調味品進行調製的食品,其特點是熟料加熱調味;四是即配食品,指經過清洗、分切等初步加工而成的小塊肉、生鮮淨菜等,其特點是生料需加熱製作調味。
■ 預製菜出口注意事項
根據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49號)規定,企業出口預製菜等食品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 備案與對外推薦註冊。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應當向所在地海關備案,海關總署統一公佈原料種植、養殖場備案名單;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向住所地海關備案。境外國家(地區)對中國輸往該國家(地區)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實施註冊管理且要求海關總署推薦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須向住所地海關提出申請,住所地海關進行初核後報海關總署。
● 食品安全衞生控制。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衞生控制體系,保證食品安全衞生控制體系有效運行;建立供應商評估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生產記錄檔案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相關記錄應當真實有效,保存期限不得少於食品保質期期滿後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 食品包裝和運輸方式。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保證出口食品包裝和運輸方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在運輸包裝上標註生產企業備案號、產品品名、生產批號和生產日期。
● 海關監督檢查。出口食品經海關現場檢查和監督抽檢符合要求的,由海關出具證書,准予出口;不符合要求的,由海關書面通知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相關出口食品可以進行技術處理的,經技術處理合格後方準出口;不能進行技術處理或者經技術處理仍不合格的,不準出口。海關對出口食品在口岸實施查驗,查驗不合格的,不準出口。
● 通報核查。出口食品因安全問題被國際組織、境外政府機構通報的,海關總署組織開展核查,並根據需要實施調整監督抽檢比例、要求食品出口商逐批向海關提交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撤回向境外官方主管機構的註冊推薦等控制措施。
出口食品存在安全問題,已經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出口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避免和減少損害發生,並向所在地海關報告。
● 食品標準要求。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保證其出口食品符合進口國家(地區)的標準或者合同要求;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有特殊要求的,還應當符合國際條約、協定的要求。進口國家(地區)暫無標準,合同也未作要求,且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無相關要求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保證其出口食品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建議您提前熟悉國家有關出口食品的法律和海關相關規定,進一步瞭解出口預製菜管理要求。
(廣州海關進出口食品安全處食品監管一科關員劉琳琳 奕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