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河酒業陷破產危機
【環球網財經消費資訊 記者 劉曉旭】“東奔西走,要喝宋河好酒”的宋河酒業近日被媒體爆出身陷破產重整危機。
據天眼查顯示,宋河酒業新增一條“破產重整”信息,案號為(2022)豫1628破申3號,案件類型為破產審查案件,經辦法院為鹿邑縣人民法院,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均為河南省宋河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據瞭解,宋河酒業歷史悠久。1968年,鹿邑縣人民政府為了挖掘文化遺產及悠久釀酒技藝,將二十餘家較大的釀酒作坊進行聯合,以宋河之濱原有棗集酒坊為基礎,建立了國營“鹿邑酒廠”,並於1988年更名為宋河酒廠,旗下涵蓋“國字宋河”、“宋河糧液”和“鹿邑大麴”三大主導品牌。
在90年代,宋河酒廠迎來了銷售高峯。但到了2002年前後,企業經營陷入困境,改制被視當時的最佳出路。輔仁集團便在此時登場,以85%的股權正式控股宋河酒業。此後宋河酒業實現了快速發展,2012年,宋河酒業營收突破22.5億元。
但好景不長,2019年,輔仁藥業賬面18億元卻拿不出6000多萬分紅財務爆雷,連帶着宋河酒業也深陷危機,陷入多起訴訟。
目前通過天眼查大數據分析,河南省宋河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了2家企業。風險方面,共發現企業有天眼風險信息3536條;還發現企業有法律訴訟285條,涉案總金額60.63億元;涉訴關係104條,開庭公告96條,立案信息140條。
環球網財經消費資訊記者致電宋河酒業,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一切無可奉告”。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蘇建友律師在接受環球網財經消費資訊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的規定,企業自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企業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即涉破企業)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在企業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蘇建友律師分析:“根據宋河酒業的經營情況,法院受理宋河酒業的破產重整申請後,應依法通過搖號方式指定破產管理人。管理人全面接管宋河酒業後,由管理人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前決定企業是否繼續經營,以及管理人有權決定宋河酒業內部管理事務,包括是否繼續聘用企業員工、是否繼續履行未履行完畢的合同。如宋河酒業欠付職工工資和醫療費、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根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屬於職工債權,對於職工債權,由管理人自行調查後進行職工債權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人民法院裁定確認,並依法進行分配,切實保護職工合法權益。”
知趣諮詢總經理,酒類營銷專家蔡學飛在接受環球網財經消費資訊記者採訪時談到:“宋河酒業目前破產重整,原因比較複雜,最直接的就是宋河酒業背後的輔仁藥業相關的財務危機有直接的關係。在很大程度上,宋河酒業作為輔仁藥業名下資產所涉法律糾紛,嚴重影響到企業正常的資金使用,品牌聲譽和相關的產品市場經營,導致企業市場面出現了一定的衰退,有經營的危機。這就導致了一系列連鎖反應,包括送貨、市場投入的減少、相關管理人員大量的流失、渠道的萎縮等經營困難。”
蔡學飛表示,河南是中國白酒市場競爭較為激烈的省份,宋河酒業作為區域酒企,目前在存量擠壓市場下,品牌價值偏低端,企業又不具備雄厚的市場運作,在一線名酒渠道下沉,以及河南以仰韶酒業、杜康酒等為代表的區域酒企雙向夾擊下,企業的產品銷售遇阻,渠道規模衰退,品牌形象受損,導致企業出現經營困難的問題。
與此同時,蔡學飛也給出了一些建議:“宋河酒業面臨的問題,不是個例,區域中小型酒企普遍面臨經營生存困難。在目前市場環境下,值得借鑑的模式還是有的,比如説以李渡為代表的,進行酒莊體驗式營銷的創新,以一些時尚快消品為代表的進行借用,數字化新零售新技術直播。包括電商,社羣為代表的這種新模式創新,進行相關的突圍,實際上可值得嘗試。作為一家老名酒、一家老酒企,宋河酒業在本地根據地市場,應該説是有一定的品牌認可度與鄉土感情的,而且有一定的消費基礎,以及一定的渠道支持。因此,宋河酒業一旦恢復生產之後,還是應該做好本地化戰略,精耕本地市場,利用自己的本地優勢,聚焦核心價格帶,先解決本地化的生存問題,做好本地的區域文化的代表,打好懷舊牌和鄉情牌,然後再圖謀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