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學甲區槍擊案共犯被裁定以6萬元新台幣交保,島內網友:荒謬
作者:尹艳辉
【環球網報道】據台灣“中央社”等台媒報道,台南市學甲區10日凌晨連續發生2起槍擊案,歹徒共掃射88槍,檢方隨後拘提一名共犯(共同犯罪人)郭姓男子到案,台南地方法院裁定其以2萬元新台幣(約合4575元人民幣)交保並限制住居。對於這一裁定,檢方提出抗告(對於法院裁定提出不服,稱作抗告),台南地方法院18日晚重新裁定郭以6萬元(約合13725元人民幣)交保並限制住居。對此,有島內網友認為這個裁定“非常荒謬”;也有人稱,台灣已變成犯罪天堂。

台灣“中央社”報道稱,郭姓男子和身份不詳人士同謀,由身份不詳的槍手騎乘摩托車,本月10日凌晨2時58分先向學甲區一公司建築物掃射58槍、再於3時6分向學甲區市議員服務處鐵門掃射30槍後,揚長而去。
台南地檢署後拘提郭姓男子到案,審訊後以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罪,向台南地方法院申請羈押。台南地方法院11日認為郭姓男子雖犯罪嫌疑重大,且尚有槍手未到案,有串證疑慮,但因部分事實明確,裁定以具保代替羈押。
報道稱,對於台南地方法院的裁定,台南地檢署不服因此向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提起抗告。18日晚,台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郭姓男子以新台幣6萬元新台幣交保及限制住居。案件仍可抗告。
對於這一結果,令一些島內網友質疑:“台灣已變成犯罪天堂,規矩人自求多福。”“6萬,這法院真是厲害啊!”

有人稱,“以後會不會天天有人上街試槍?大家出門要不要穿防彈衣?”

還有人在臉書留言:“好便宜啊!”

“非常荒謬的交保”,更有人稱,我想問一下台南地院的法官,如果有人去法官你家開了88槍,你會讓他交保嗎?台灣司法簡直可以説是全世界的笑話,到底法律是在保障民眾還是犯罪嫌疑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