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現役軍人近距離槍殺前女友,未獲死刑遭質疑
【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趙友平】台灣“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消息稱,新北市現役軍人梁偉強去年6月攜帶向軍中戰友購買的槍支南下嘉義,近距離槍殺其前女友。梁偉強25日被法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這一量刑在島內引發爭議。有網友留言説:別再判無期徒刑了,搞得好多人都敢殺人了。

報道稱,梁偉強與王姓女子曾同居,去年6月他南下嘉義縣向該女子索討金錢、物品,並質問她是否仍與前男友在一起時。因被該女子及其前男友激怒,竟當着女子的母親、表哥的面,近距離朝她胸口開槍,致其死亡。
報道稱,一審嘉義地方法院稱,梁偉強案發後深表後悔,願意接受法律制裁,羈押期間多次出現自殺念頭,認為死亡是逃避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並在去年9月曾請求看守所其他收容人協助將其掐死但遭拒絕。他至今尚未向被槍殺女子家人賠償。
嘉義地方法院認為,女子家人請求法官判處梁偉強死刑,梁偉強開庭時也表示希望被判處死刑,但對梁偉強判處無期徒刑,已足以收到“懲儆之效”。“梁偉強所為尚無剝奪其生命,使其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報道稱,案經梁偉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仍依殺人等罪判處梁偉強無期徒刑。台灣“最高法院”25日駁回梁偉強的上訴,認為二審判決量刑適當。
對此,有島內網友問:為什麼蓄意殺人只是無期定讞(定罪)?↓

有網友説:別再判無期徒刑了,搞得好多人都敢殺人了。↓

還有網友罵道:沒判死刑,垃圾法律。↓

也有人説,還是應該判處死刑,雖然梁偉強已經懺悔,然後悔只是一時,時間久遠,仍會淡忘,對受害者及社會沒有什麼補償與教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