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理大一學生違反香港國安法被判監禁5年,不服上訴,法院駁回
作者:赵友平
【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趙友平】星島網、東網等港媒消息稱,香港理工大學學生呂世瑜2020年在網上發佈危害國家安全的帖文,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此前被判監禁5年。呂世瑜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報道稱,此案為首宗針對香港國安法量刑指引的上訴案。香港高等法院今日(30日)頒下判詞駁回呂世瑜上訴,維持原判。
據東網報道,呂世瑜前年在網上煽動“港獨”及出售胡椒槍,他早前在香港區域法院承認違反香港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審法官以5年半監禁作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有認罪情節,減刑判處監禁3年8個月。不過控方援引香港國安法條文,表示性質嚴重的案件最低刑期為5年,法官於是改判為監禁5年。
報道稱,呂世瑜未能獲得減刑,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日頒佈書面判詞,裁定呂世瑜的認罪答辯不能適用於將最終刑期調整至低於強制性的5年最低刑期,維持原審法官判處的5年監禁刑期。
報道稱,上訴庭認同原審法官關於呂世瑜涉案罪行屬香港國安法第21條下“情節嚴重”類別中“罪責較低者”的裁斷。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所採納的量刑起點監禁5年6個月是在合理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