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香港2019年“9·29衝突”被控暴動罪,5人今日被判入獄
作者:尹艳辉
【環球網報道】據香港東網12月2日報道,2019年9月29日港島發生衝突,事後有96人被控參與暴動罪,被分拆為多宗案件處理。其中6人被控暴動罪此前已認罪,6名被告中5人今天(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半至3年,另外一名案發時未成年的被告被判入教導所。

報道稱,今天被判刑的6名被告,承認於2019年9月29日,在位於金鐘的特區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表示,對於6名被告及其家人而言,本案是一宗社會悲劇、徹徹底底的傷痛教訓。法官稱,有被告供稱現場有人提供防毒面具和頭盔等物品,他認為若背後無“大台”策劃和組織,實在匪夷所思,他反問推手是否為被告及家人“埋單”。
據報道,法官稱,案發時數以百計的示威者衝擊象徵香港行政核心的政府總部,他們投擲汽油彈和硬物,堵路及癱瘓交通,場面觸目驚心及令人痛心,而示威者築起傘陣具有組織及策劃性。雖然各被告自稱只是參與者,沒有使用暴力,但陳廣池稱正因人多勢眾才使暴徒“氣焰火爆”,更加勇武兇殘,“以為自己是如狼般勇猛的戰士”,卻不知為何而戰,法官表示感到可悲。
最終,法官考慮到衝擊政府總部是嚴重挑戰政府和國家權威,加上暴動廣泛使用汽油彈及有組織和有預謀,均屬加刑因素。因被告在案件開始審理前認罪,其中4名被告均被判監3年,任職註冊護士的江璧怡最終被判監禁2年半。至於案發時15歲、現年18歲的男被告,法官認為其犯案程度較嚴重,理應判處較重刑期,但考慮到其年紀及報告建議,判處教導所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