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連花清瘟“錯別字”做一場中醫科普
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呼吸科主任 崔紅生
説起中藥連花清瘟,大家都不陌生,平時用它治療感冒、流感,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中它明確被推薦可用於醫學觀察期、輕型和普通型新冠患者的治療,被廣泛應用於呼吸道病毒傳染性疾病的治療。隨着大家對連花清瘟的關注,也有人注意到説明書的一些細節,比如説為什麼是“連花”而不是“蓮花”,“用於流行性感冒屬熱毒襲肺證”的“證”而不是“症”,這些真的是説明書的錯別字嗎?
其實這裏面藴含着中醫藥的一些科學常識,中醫藥文化博大精深,今天就讓我們借連花清瘟這個話題詳細地瞭解一下。

是連花清瘟,還是蓮花清瘟?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中成藥命名的常用方法之一是兩種主藥的簡稱+功能+劑型。 “連花”的“連”是指的連翹,“花”指的是金銀花。該藥具有清瘟解毒,宣肺泄熱的功效,它的主要劑型為膠囊和顆粒,因此得名連花清瘟膠囊(顆粒),膠囊和顆粒只是製作工藝的不同,從成分、功效上來講沒有任何區別。
所以,此“連花”乃連翹與金銀花的縮寫,而非大家想當然的 “蓮花”。
證與症的中醫常識
我們通常提到疾病,都會想到“症”這個字,而對“證”字的瞭解比較少;因此有人認為連花清瘟膠囊(顆粒)説明書中的“熱毒襲肺證”裏面出現了錯別字,應該為“症”。其實中醫學裏面的“證”和症狀的“症”有着不同的內涵。

症即症狀,是人體對疾病反應的外在表現,也是對身體不適的主觀感受,如發熱,頭疼,咳嗽,乏力等。而證是指證候,是疾病發展過程中通過望、聞、問、切對疾病某一階段病因病機特點的一種概括描述,如脾胃虛弱證、氣血虧虛證、氣滯血瘀證等。
其實每一個“證”裏面都會包括很多個症狀,中醫在治療過程中只有判斷出了疾病發展過程中的證候之後,才能做出精準的治療,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為何感冒、流感、新冠都可以治療
中醫辨證的目的在於施治。同一疾病在疾病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不同的病機,所表現的證候不同,因而治療方法也不相同,這就是中醫所説的“同病異治”。
不同的疾病,在其發展過程中,由於出現了相同的病機,其表現出來的“證”相同,因而可以採用同一方法治療也就是“異病同治”。
所以,對於感冒、流感、新冠這一類病毒感染性呼吸系統疾病,只要患者病機證候相同,都可以用一種藥物來治療。連花清瘟是運用絡病理論探討外感熱病傳變規律和治療而研製的專利中藥,其組方以漢代張仲景《傷寒論》中的“麻杏石甘湯”與清代吳鞠通《温病條辨》中的“銀翹散”為主,汲取明代吳又可《温疫論》治疫病用大黃經驗,配伍紅景天清肺化瘀、增強免疫機能,配伍廣藿香芳香化濕護脾胃。
它針對的是中醫風熱犯衞證、熱毒襲肺證所表現出來的發熱、咳嗽、痰黏不能咳出、咽痛、乏力、肌肉痠痛等這樣一個外感熱病的症候羣,協同發揮抗炎、抗病毒、止咳平喘、增強機體免疫功能。因此只要證候相同,不論是新冠肺炎,還是普通感冒、流感,都可以使用連花清瘟進行治療。
“中國醫藥學是一個偉大的寶庫,應當努力發掘,加以提高”,一株小草改變世界,一枚銀針聯通中西,一縷藥香穿越古今。弘揚發展中醫藥文化,在實踐中創新、在保護中傳承,推動中醫藥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和增進人民健康福祉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