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醒酒後發現身處派出所,懵了...
11月27日21時許
温州市區一小區內
“咣”“咣”“咣”……
突兀的聲音打破了夜的寧靜
伴隨着大大小小的響聲
黑暗中很多黑影以快或慢的
速度劃破夜空,從高空墜下

此處的住户紛紛探頭查看
發現地面近20米左右的通道
已經散落了一地的雜物
樓上還陸陸續續有東西呈拋物線下落
居民們見狀立刻報警




接警後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區分局
繡山派出所民警
出警至現場進行勘察
發現地面一片混亂
枕頭、衣物、零食、化妝品、
玻璃碎片等散落一地
地面停靠的車輛也都遭了殃
民警隨即對事發地
所在的大廈進行逐層排查
根據目擊羣眾的反映
最後在該大廈18層
找到了嫌疑人賈某

“當時他一身酒氣,衣服也比較凌亂
我們就問他是不是他丟的
他直接就承認了,都是他丟的”
根據現場賈某友人訴説
賈某當晚聚餐飲下大量黃酒
後突然失控,開始發酒瘋
將衣服、枕頭、化妝品等物品
從18樓的窗户依次扔下
砸中樓下的車輛及雨棚等

民警查看屋內情況,確認如其所説
牀上、桌上、衣架上都已經空置
最終,經民警多方核實
確認高空拋物系賈某一人所為

賈某隨即被傳喚至繡山派出所
等其酒醒後
民警向其出示現場照片
瞭解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後
賈某直呼*“闖禍了”“再也不碰酒了”*
還詢問民警
是否進行賠償後就可以免責
在被告知不僅要進行賠償
還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時
賈某悔不當初

據初步統計
當晚賈某高空拋物
造成樓下停放的3輛汽車
出現不同程度的損壞
損失達萬元,所幸無人員傷亡
現賈某因涉嫌高空拋物罪
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高空拋物的殺傷力

相關法律
為預防和懲治高空拋物犯罪行為,2021年3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拋物罪,高空拋物正式入刑。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供稿:温州鹿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