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載能產業西移需過三道關
工信部等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的《關於鞏固回升向好趨勢加力振作工業經濟的通知》指出,進一步優化西部地區營商環境,在滿足產業、能源、碳排放等政策的條件下,支持符合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和環保、能效、安全生產等標準要求的高載能產業向西部清潔能源優勢地區集聚。
高載能產業向西部地區轉移集聚,既符合國內產業梯度轉移的大趨勢,也能滿足產業對能源要素配置的現實需要,一定程度上還可以化解西部地區清潔能源就近消納的問題。要明確的是,高載能產業西移,並不是簡單地“舉家搬遷”,而是要達到各項政策條件和標準。之所以要設置轉移門檻,就是因為高載能產業的這個“高”字。
從字面看,高載能與高耗能僅一字之差,難免讓人產生認知偏差,認為兩者具有相同的產業特點,都是以能源的密集消耗為基礎,以為“耗”變“載”是換湯不換藥。其實,從產業發展的價值規律和內涵要求看,一字之變,實為理念之變、路徑之變。“耗”為粗放式發展,只單純地看重能源換產品,是能效不高、技術不優、排放不綠的落後發展模式;而“載”更注重價值轉換,通過技術升級、結構優化、排放減量,用同等能耗創造更大價值,是達到綠色低碳要求的生產過程。
近年來,隨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以及環保標準的提高,化工、冶金、建材等產業領域加快轉型升級,一些傳統、落後、粗放的高能耗產能被陸續淘汰,取而代之的是經過環保改造、技術進步、工藝升級,甚至是生產路徑完全再造的新型裝置。即便如此,仍要保持清醒,高載能產業依然是工業領域的能耗大户。
中電聯發佈的數據顯示,1月份至10月份,全國製造業用電量35171億千瓦時,其中四大高載能產業用電量佔比過半。在“雙碳”目標的背景下,高載能產業西移,必須設置關口,既要防止一哄而上造成新的產能過剩,也要堅決遏制一些落後產能重新抬頭。
首先是規劃關。產業項目的落地,最基本的前提是立足資源稟賦,符合當地產業整體規劃佈局,不能盲目地“撿到筐裏都是菜”。西部地區不是所有地方都具備能源富集的優勢,也不是所有高載能產業都符合地方的生態環境功能要求。這就要求西部地區在承接產業轉移過程中,必須守牢底線,有所為有所不為。
其次是能效關。從當前高載能產業的發展實際看,一些企業、一些項目受各種因素影響,能效水平仍然不高,有的是因為投資規模大,需要分段實施;有的是技術水平所限,行業工藝整體滯後;等等。能效是高載能產業的生命線,對於低能效的產業和項目,需做出科學評估,嚴格按照標準實施,不走粗放式發展的老路。
再者是環保關。在綠色低碳背景下,環保要求是高載能產業不可突破的“緊箍咒”。產業項目的引進,既要符合區域生態環境功能要求,通盤考慮地方環境容量,也要嚴格考量單個企業、單體項目的環保水平是否達標。堅決樹立生態優先理念,確保環保硬約束不敢松、不能松。
當然,過了這三關,也不意味着高載能產業就能在西部地區順利集聚。《通知》特別指出,“進一步優化西部地區營商環境”。西部地區雖然具有清潔能源富集和發展空間廣闊的優勢,但要真正實現產業集聚化發展,也面臨着一些短板弱項。比如,在硬基礎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基礎配套。高載能產業帶來的往往不僅是一座工廠、一家企業,而是會延伸出一個產業鏈條甚至產業集羣,這對基礎設施、上下游配套等要素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軟環境方面,西部地區在服務企業、落實政策等具體行動上,仍需進一步優化改善。
高載能產業向西部清潔能源優勢地區集聚,一個“飯量大”,一個“口糧足”,雖是一次“雙向奔赴”,但並非一路坦途。既要遷移者過得了關口,也要接納者能搭建好“新房”,唯有雙方滿足彼此標準,才能實現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