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豔東:數字法治讓公平正義離老百姓更近了
作者:高艳东
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個國家憲法日,2022年也是我國現行憲法公佈實施40週年。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未來各行各業要全面落實的重要工作。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首要任務,在憲法公佈40週年的今天,法律人應思考,依法治國有什麼新任務?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二十大報告對良法善治注入新內容——“以人民為中心”。在新時代,貫徹“以人民為中心”,實現良法善治,需要多點開花。就生產模式而言,我國正在從工業時代轉向數字時代,數字時代的良法善治,需要構建數字法治,充分利用數據資源和數字技術,實現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進一步讓人民羣眾感受到法律的高效、公平與正義。
第一,數字法治是良法實現的一個重要保障。長期以來,世界許多國家都存在私權保護低效的問題。例如,美國舊金山移民法庭的案件平均等待時間為1113天。同樣,我國法院系統也面臨着“案多人少”的困境。在傳統的審判模式下,當事人去法院遞交訴狀、開庭應訴、申請執行等,需要花費巨大的時間與經濟成本。
數字法院讓良法更有效率。近年來,我國法院先後推出移動微法院、全域數字法院、智慧法庭等措施。當事人可以通過小程序立案、在線打官司,不用舟車勞頓,就可以直接在手機APP上在線提交證據、遠程開庭。對一些金融、借貸等簡單案件,智慧審判系統可以直接智能化地輸出判決。而且,數字法院一切留痕,各地法院不斷利用大數據技術,實現類案推送,保障了同案同判的公平性。有了數字技術的加持,打官司從高成本、低效率、易腐敗的無奈之舉,逐漸變成了高效、便捷、陽光的私權勝利之路。從“馬錫五審判方式”到“全域數字法院”,中國法院正在向全球展示“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模式。
第二,數字法治是實現善治的利器。以人民為中心,不僅需要良法,更需要善治。一方面,善治需要實現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長期以來,老百姓辦事難、看臉色辦事的情形在基層時有發生。近年來,數字化改革對推動“以人民為中心”的行政模式發揮了巨大作用。例如,浙江省推動“讓數據多跑路、讓羣眾少跑路”的行政改革,實現了“最多跑一次”,並正在朝“一次不用跑”的目標前進,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實踐證明,羣眾去政府大樓的次數少了,對政府工作的滿意度反而提高了。
另一方面,善治還需要治理的文明化。任何國家都有違法犯罪行為存在,也需要對少數越軌者採用強制措施、懲罰手段。在現代社會,各國都在追求文明化執法,在數字法治的建設過程中,我國實現了執法文明程度的跨越式發展。例如,杭州市檢察院推出全球首個“非羈碼”,取保候審等非羈押人員在手機上下載APP後,每日打卡報告行蹤,司法機關在後台通過數據技術定位嫌疑人的位置、瞭解其活動情況,就可以實現數字化監管,凸顯了司法的文明性。
第三,數字法治必須遵循憲法,以防止數據權力被濫用。數字法治是新時代落實良法善治的利器,但也需要防止數據濫用。依據憲法,我國先後頒佈了《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法律。這些法律保障着數字法治“為民服務”的正確方向,防止某些機構濫用數字技術侵犯人民羣眾利益。換言之,數字法治建設必須遵循憲法,任何機構都應當按照憲法的要求行使數據權力。
數字法治既是對憲法中“依法治國”的具體落實,也是對憲法中“法治國家”的內容豐富。黨的二十大之後,“以人民為中心”的良法善治必將全面升級,數字法治是從生產形態角度對這一新任務的回答。對內而言,數字法治是落實“為民服務”的有力幫手;對外而言,數字法治是展示“以民為本”的制度樣本。用數據讓法律服務於人民,中國正在勾畫未來法治藍圖。(作者是浙江大學數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