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北京市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的若干措施》
根據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12月6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組織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單位開展疫情防控網絡新聞發佈,“北京發佈”聯合北京政務新媒體發佈廳成員單位“發展北京”“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平台賬號,通報北京最新疫情,發佈防控有關政策和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的問題。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印發〈北京市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進行政策解讀:
一、主要考慮
11月以來,面對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最複雜、最嚴峻的防控形勢,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為切實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推動經濟回穩向上,制定出台《北京市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2〕30號,以下簡稱“新12條”)。
“新12條”在制定中主要有四方面考慮:
一是全面落實國家層面出台的新措施。 對照國家相關部門近期出台的助企紓困政策舉措,提出本市具體落地措施。比如税收方面,“新12條”中全面落實了國家要求的繼續延緩繳納製造業中小微企業部分税費、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税前扣除力度等優惠政策,進一步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二是銜接拓展原有助企紓困措施。 本市中小微企業紓困“18條”、穩經濟“45條”及接續政策出台後,各區各部門積極推動政策落實取得實效,有力幫扶企業發展,截至目前,本市已累計緩繳社保約135億元,彙集3.5萬家企業。“新12條”中對社保緩繳、擴崗補助等政策做了接續實施安排,延續和放大原有政策效應。
三是推出創新性措施。 針對市場主體相對集中的訴求,聚焦產業發展,優化政策措施供給。比如,“新12條”中提出在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等方面給予企業更多支持,提高金融資源配置的有效性和服務的精準性,加強企業投資項目資金保障,緩解重大項目投資的資金約束問題,實現擴大有效投資、帶動就業、促進消費的綜合效應。
四是注重政策落地落實。 “新12條”每條措施都明確了責任部門,需明確時限的措施都明確了時限,能直接發佈實施的措施就直接發佈實施、不再出台配套細則,便於政策抓緊落實、加快見效。
二、措施內容
“新12條”共四方面12項措施:
一是“進一步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方面,共5項措施, 其中創新措施2項,第一項為延長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目前本市累計緩繳住房公積金近15億元,為進一步緩解市場主體壓力,本市將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各單位可直接通過網上業務平台申請辦理,第二項為防範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提出依法對大型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公示,將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範圍;落實國家政策和延續本市政策的措施3項,包括落實税收優惠政策、延長社保補繳期限、緩繳部分涉企保證金。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共3項措施, 其中創新措施1項,為對部分領域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給予貸款貼息支持,擬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2.5個百分點的貼息、期限2年,資金直接下達至貸款簽約銀行,預計引導銀行發放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約300億元,重點支持市場化的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項目,支持企業早採購、早支付、早到貨、早投用,對企業擴大再生產形成有力支撐;落實國家政策的措施2項,包括對小微企業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支持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
三是“穩定產業鏈供應鏈”方面,共2項延續本市政策的措施, 包括完善企業“白名單”制度、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主要內容為將城市運行保障企業等納入“白名單”管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對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做到應辦盡辦等。
四是“加力穩就業保民生”方面,共2項延續本市政策的措施, 包括拓寬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範圍、切實做好接訴即辦服務,主要內容為拓寬每人1500元一次性擴崗補助的政策受益範圍,並延長申請期限;依託市區兩級復工復產防控組和“服務包”機制,充分發揮屬地、部門、企業主體作用,及時解決應急問題等。
下一步,北京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助企紓困的決策部署,以實實在在的助企紓困措施,給予企業更大力度支持,切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服務企業在京更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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