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童樂居虐童案”一女子被判監禁15個月,法官斥欺負幼童可恥
【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 趙友平】香港東網消息稱,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的多名職員去年底涉嫌虐待嬰幼兒案,至今共有34名女職員被起訴及提訊。早前先後有5名被告認罪,她們分別被判監禁4周至4個月19周;暫時有5名被告不認罪,其中24歲的李慧雯否認9項“虐兒罪”,經審訊後,今日(9日)在香港九龍城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罪成,被判即時入獄15個月。
報道稱,法官斥李慧雯以暴力襲擊幼童,仗着自己年長幼童20多歲,就這樣欺負幼童,行為可恥。

報道稱,李慧雯被控9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她被控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20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香港保護兒童會,身為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分別對5名1歲兒童、1名2歲男童及3名3歲或以下兒童,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他們。李慧雯早前自辯,解釋稱曾用手觸碰兒童,但只為示意他們須停止一些危險行為。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今日裁定李慧雯所有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