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需24小時內辦結!北京朝陽區查處一起低價藥高價賣案件
隨着我市對“四類藥品”(退燒、止咳、抗病毒、抗生素類藥品)購買措施進行調整,疊加冬季呼吸道傳染病高發期,居民對“四類藥品”的需求增加。區市場監管局加強執法檢查和告誡提醒,確保藥品市場價格秩序平穩。12月9日,區市場監管局通報一起涉疫藥品價格違法行為,某藥店被處以3000元罰款。
據悉,12月7日下午,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居民投訴舉報,反映轄區某大藥房售賣的藥品“頭孢克洛幹混懸劑”價格上漲。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趕到該藥店進行核查。
執法人員現場調取該店銷售記錄明細及進貨票據,仔細進行核對,未發現有價格變動。後經與舉報人提供的銷售小票及實物照片比對,發現該店將低價的“頭孢克洛幹混懸劑”(銷售單價26.8 元/盒)按照高價的“頭孢克洛膠囊 ”(單價 38.5 元/盒)進行銷售。舉報人共買兩盒“頭孢克洛幹混懸劑”,應收銷售款 53.6 元,實際收取77元。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藥店在標價之外多收取藥品價款的行為,已構成經營者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區市場監管局對該藥店作出了當場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隨着近期百姓購藥需求增加,朝陽區市場監管局堅持“百姓購藥訴求無小事”的理念原則,堅持逐點核查、快查快辦,對相關投訴舉報工單要求各執法部門在24小時內辦結。同時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內零售藥店、互聯網經營平台等藥品經營單位價格執法檢查力度,重點關注“四類藥品”銷售價格。結合日常監管,區市場監管局還強化價格提醒告誡,採取多種形式對轄區經營者開展提醒告誡,要求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採取多種措施組織貨源,保障市場供應,切實加強價格自律,不得出現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
下一步,區市場監管局將持續開展針對“四類藥品”的價格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多措並舉切實維護好藥品價格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