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最新發布:醫療機構不得以無核酸證明為由拒診
泉州市發佈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分級分類診療工作相關通知。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衞生機構不得拒絕無48小時核酸陰性結果的患者進入。
醫療機構認真落實預檢分診,可通過預約診療平台、現場出示等多種形式,查看就診患者48小時核酸檢測結果。不得以無核酸證明為由拒診*,*應在抗原和核酸採樣後,立即引導至門診相對獨立區域(緩衝區)開展診療。
門診區域要劃分出核酸陽性診療區和核酸陰性診療區,分別接診相應患者。醫療機構急診要設置緩衝診療區,對於急診就診患者不得以沒有48小時核酸結果為由影響救治,有48小時核酸結果的,直接進入急診診療區域,無48小時核酸檢測結果的,在急診緩衝區域接診*,* 參與救治醫務人員做好個人標準防護。
非定點醫療機構要安排相對獨立的區域(院區、樓棟、病區或病室)、緩衝病房、隔離病房、隔離分娩間等,包括血透、手術、放療、化療等重點區域,及時收治不宜轉運至定點醫院治療的陽性感染者,醫護人員相對固定。
通知要求,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按規定頻次進行核酸檢測,加強健康狀況管理,佩戴醫用防護口罩,鼓勵選用N95口罩。住院及陪護需提供24小時核酸證明,入院後根據需要進行抗原或者核酸檢測,適時對患有新冠肺炎重症指徵的病人進行檢測。住院患者仍然嚴格執行不探視。
來源:泉州通客户端
記者:張沼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