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電信詐騙不能單打獨鬥
自本月起,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正式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系統、完備規範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法律,備受業界關注。針對電信網絡詐騙,法律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相關主體或平台的責任,加強預防,突出羣防羣治,推動源頭治理、全鏈條治理,形成協同打擊治理合力。
如今,手機接到騷擾推銷類電話,似乎已成家常便飯。其中,一些電話詐騙更是讓不少人中招、受騙。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發佈的專題報告顯示,2017年至2021年,全國各級法院一審審結網絡詐騙類案件超10萬餘件,總體呈上升趨勢。詐騙分子的慣用伎倆常常與人們生活需求密切相關,如辦理貸款、發佈虛假招聘、徵婚交友、捏造網購問題等。針對詐騙手法“蹭熱度”、詐騙形式多樣化、詐騙對象精準化等特點,必須加強電信網絡詐騙的綜合治理,推進金融、通信、互聯網等行業治理,夯實各方面治理責任。
反電信網絡詐騙重在前端預防、源頭治理。夯實平台治理主體責任是其關鍵環節。大多數互聯網平台處於犯罪鏈條最前端,在防範詐騙風險上具有與生俱來的技術優勢。平台當主動擔負起主體責任,助力源頭治理預防電信網絡詐騙,剷除犯罪滋生土壤,維護網絡空間秩序。
對此,一方面,應落實主體責任和平台義務。企業要健全反電信網絡詐騙的內控制度,完善平台服務,幫助用户提升反詐意識。目前,不少平台推出具有防騙反詐功能的技術服務,處置涉詐風險賬號,加強不同場景的防騙提示,值得進一步推廣。
另一方面,應強化羣防羣治,加強平台治理協同效能。近日發佈的《2022年電信網絡詐騙治理報告:以短視頻平台為樣本的研究》提示,目前涉及短視頻平台的電信網絡詐騙,有90%的比例會引流至第三方社交平台。因此,築起防騙反詐網需要建立各平台間的責任協同機制,完善功能互通,加強跨平台、跨部門的綜合治理。
一個籬笆三個樁。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發生的信息鏈、資金鍊、技術鏈等,靠單個平台“單打獨鬥”難以徹底打擊違法犯罪。這需要各平台聯手,同時加強與公安機關等執法部門聯動配合,唯此才能實現精準防治,為社會治理貢獻平台力量,推動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