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四川嚴厲打擊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井下皮帶運輸防跑偏傳感器、張緊裝置、防滅火裝置都存在一些問題,皮帶磨損,不及時維護,遲早要出問題!”近日,四川省應急管理廳副廳長王峯帶領工作組到宜賓市檢查督導煤礦安全工作,對川煤華榮公司新維煤礦、古敍公司魯班山北礦和興文縣建設煤礦進行了安全檢查。面對檢查組指出的一系列隱患問題,煤礦負責人頭上冒出冷汗,表示將立即整改。

王峯副廳長一行在井下開展安全檢查
近段時間,四川省應急管理廳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四川局聚焦羣眾信訪舉報問題和煤礦領域突出的安全隱患,持續開展系列的專項執法檢查行動,重拳出擊,嚴厲打擊查辦了一批煤礦領域違法違規案件。
煤與瓦斯突出突出,造成57人涉險
2022年9月27日13時26分,古藺縣宏達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宏達煤礦2245運輸巷掘進工作面放炮誘導發生1起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138噸,瓦斯量2800立方米,導致當班井下作業的57人涉險,未造成人員傷亡。
事故發生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四川局會同四川省應急管理廳、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並聘請專家參與調查,邀請瀘州市紀委監委同步開展審查調查,形成了事故調查報告。
經查,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2245運輸巷掘進工作面對應2195抬高運輸巷段佈置在被保護範圍邊緣,受F3逆斷層等結構影響,C24、C19煤層層間距增大,掘進工作面超出被保護範圍掘進長度14.5米,並處於應力集中區,礦井實施補充防突措施不到位,放炮誘導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宏達煤礦風險意識不強,重生產輕安全,為增加採煤工作面開採長度,未認真研判風險,管理層集體違規決策,擅自修改原採區設計,在監管部門根據專家意見下達整改指令後,沒有認真落實核查和整改,仍存在僥倖心理,冒險組織掘進施工,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之一。
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同時,還存在瓦斯檢查工人用新風吹甲烷傳感器,人為造成該掘進工作面安設的T1、T2甲烷傳感器失效的重大事故隱患,應按重大隱患進行處理處罰。
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提出了處理意見,建議對宏達煤礦董事長、總經理楊某某等2人追究刑事責任,對宏達煤礦常務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陳某某等11人追究政務處分,對古敍煤田董事長許某某等4人移交瀘州市紀委監委進行追責問責審查調查。宏達煤礦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仍然組織生產,責令停產整頓並處罰款200萬元。
違章作業致1人死亡 11人被責任追究
2022年10月24日13時22分,內江市雙鷹煤炭有限責任公司老鷹巖井2205採煤工作面發生一起其他事故,造成1人死亡。
經查,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該煤礦在移梁作業時,採煤工林某文站在移動梁一側,在搭手王某付未將前端移梁器懸掛穩固的情況下,違規提前卸載移動梁支柱並推移π型梁,π型梁前端下落調入運行中的刮板輸送機,運行的刮板帶動π型梁前端移動,π型梁中部受支柱阻擋,後端產生反向擺動撞擊林某某頭部左側,林某某後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根據事故責任劃分,對老鷹巖井採煤一隊隊長楊某某、通風副總工程師李某、安全副礦長李某、生產副礦長陳某、總工程師饒某某、礦長吳某,對雙鷹煤炭公司安監處處長巫某某、安全副總經理邱某某、生產副總經理周某、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劉某某等11人進行責任追究。老鷹巖井因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現場安全管理不力,對職工安全培訓教育不夠,對此次事故負主要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處罰款79萬元。
用塑料袋包裹甲烷傳感器,蓄意逃避安全監管
2022年9月27日,接羣眾信訪反映稱,滎經縣更興煤業存在“井下瓦斯管理長期作假造假、暴雨天氣不停產不撤人”等問題,國家礦山安監局四川局、四川省應急管理廳會同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
通過調查取證,查閲相關資料,聯合調查組確認該企業存在“人為造成甲烷傳感器失效,導致安全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仍然組織生產作業”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經查,為避免井下甲烷傳感器監測到井下瓦斯超限引發安全監控系統報警,該煤礦採用塑料袋包裹甲烷傳感器人為導致安全監控系統不能發揮監控作用的方式逃避監管。該煤礦採用塑料袋包裹加1200米總迴風巷及2號迴風斜巷甲烷傳感器,且未按規定安設+1200米總迴風巷甲烷傳感器,將傳感器安設在引風硐外側31米處的安全出口巷道內,不能真實監測甲烷濃度(安全監控系統+1200總迴風巷甲烷傳感器顯示甲烷濃度為0.11%,現場實測按規定正確安設甲烷傳感器位置甲烷濃度為0.23%;2號迴風斜巷甲烷傳感器塑料袋包裹時顯示甲烷濃度為0.14%,取掉塑料袋後顯示為0.23%)。
調查認定,更興煤業通風科科長李某某,現場採用塑料口袋包裹甲烷傳感器,人為造成安全監控系統失效,對違法行為發生負直接責任,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更興煤業礦長張某,存在縱容、默許“塑料袋包裹甲烷傳感器人為造成失效”的情形,扣礦長考核記分12分,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更興煤業通風副總工程師某某,對違法行為發生負一般管理責任,處罰款人民幣14000元;更興煤業總工程師劉某某,對違法行為發生負一般管理責任,處罰款16000元。更興煤業業主代表徐某某,履行總經理職能,對違法行為發生負重要責任,處罰款114000元;更興煤業董事長、法人代表陳某某,對違法行為發生負一般管理責任,處罰款35000元;對2020年以來駐更興煤業安監員石某某、魏某某、巫某某、劉某某涉嫌履職不到位的問題線索,移送滎經縣紀委監委調查處理。
更興煤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現場安全管理失控,存在人為包裹甲烷傳感器,導致安全監控系統失效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違反了《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應急管理部令第4號)有關規定,依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有關規定,責令該礦停產整頓,對其處罰款人民幣155萬元。
日前,四川省應急管理廳按照《四川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印發〈四川省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考核定級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川應急函〔2020〕366號)有關規定,依據調查結果,已決定將古藺縣宏達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宏達煤礦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等級自2022年9月27日起撤銷,將滎經縣更興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桂花樹煤礦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等級自2022年9月29日撤銷;將內江市雙鷹煤炭有限責任公司老鷹巖井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等級自2022年10月24日起降為三級。
來源:四川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