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相關規定確保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藥品有序採購供應
海南日報記者孫慧
12月16日,海南省醫療保障局發佈《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藥品(醫用耗材)採購工作的通知》,出台相關規定確保全省醫療機構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藥品和醫用耗材有序採購供應。
*一是落實藥品(醫用耗材)掛網綠色通道。*對國家衞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中涉及的藥品(醫用耗材)尚未在省採購平台掛網的,實行直接掛網,落實好防控救治藥品(醫用耗材)掛網綠色通道政策。我省各級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應密切關注國家衞生健康委公佈的最新肺炎疫情診療方案中的治療藥品,疫情防控期間,醫療機構所需救治藥品已在我省採購平台掛網且生產和經營企業能夠保障供應、及時配送的,應按我省藥品集中採購相關規定進行採購。
*二是開通醫療機構線下應急採購渠道。*對未在省採購平台掛網,但疫情防控救治必需的其他藥品(醫用耗材),公立醫療機構可線下搜尋生產企業,公平協商確定採購價格,以“先採購後錄入”的方式與能夠供貨的生產或經營企業進行議價後開展臨時採購,事後7個工作日內在採購平台自主錄入採購信息。疫情期間新冠救治藥品(醫用耗材)應急採購金額不納入備案採購庫管理。
*三是開展藥品(醫用耗材)保供穩價監測。*各級醫保部門會同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依託醫藥招採子系統,即時監測採購數據,重點關注疫情救治藥品、短缺藥、常用藥的採購響應、庫存和配送情況,提醒相關醫藥企業加緊備貨,確保藥品(醫用耗材)及時配送到位。在疫情防控期間,我省醫療保障部門加大對相關藥品(醫用耗材)價格的監測力度,對存在不合理漲價的醫療機構和企業從嚴處理,情節嚴重的啓動信用評價。
*四是即時跟蹤藥品(醫用耗材)庫存信息。*全省各級醫療機構和經營企業需按採購平台通知要求,定期填報國家衞生健康部門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中涉及治療藥品(含替代藥品)的當日庫存、當日消耗和新增採購數量、價格等信息。省醫療保障局將即時共享監測數據,配合工信、衞健等部門做好疫情防控救治藥品的供應保障工作,對具備資質的醫用防護救治用品生產企業信息進行整理,並在省採購平台對外發布,供相關醫療機構和社會組織採購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