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轉評贊”涉嫌非法經營 廣東化州公安網警查處“網絡水軍”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訊(黃海櫻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林潔)通過搭建網絡接單平台,為有需要的新媒體“客户”提供轉發、點贊、評論等業務,從中賺取技術錢。這種“生意”已涉嫌非法經營犯罪。記者近日從廣東省茂名化州市公安局獲悉,該局網監大隊在開展“淨網2022”專項行動中,查處了當地首例“網絡水軍”案件,嫌疑人葉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今年10月中旬,化州市公安局網監大隊民警在開展日常網絡巡查工作中,發現葉某某通過互聯網搭建接單平台,為客户提供有償的轉發、評論、點贊等“網絡水軍”營銷業務。
通過省、市、縣三級公安網警的循線聯合偵查,辦案民警逐步釐清了葉某某的涉案事實。日前,辦案民警依法傳喚嫌疑人葉某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訊問。
經審訊,葉某某(男,30歲,化州市笪橋鎮人)交代,2020年10月份,其註冊了“廣州某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聯網搭建了一個名為“某客代刷”的平台,招攬“轉評贊”等營銷任務單,即為“客户”提高視頻等網絡產品的點贊、播放、評論或轉發熱度。葉某某通過“某客代刷”平台發佈了明碼標價的《接單廣告》:如某音真人粉絲為每千個130元,某瓜點贊為每百個60元,某日頭條評論為每百個60元,某信公眾號投票為每百個19元等等。其接單任務類別有近20種,價格從幾毛錢到幾百元不等。
當葉某某接到客户“下單”後,便將任務通過互聯網“某某生威初心網”發佈,並在該平台充值給下一級網民接單完成。每一單任務完成,他可以按其廣告標價的兩成實現獲利。
截至落網時,葉某某的“某客代刷”平台共接單9400多件,交易金額達30多萬元,其從中獲利5萬多元。
據辦案民警介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非法經營犯罪規定了定罪量刑標準。根據該司法解釋,當前比較突出的“網絡水軍”及“網絡公關公司”涉嫌的一些非法經營行為,應當予以定罪處罰。嫌疑人葉某某的行為,已涉嫌非法經營犯罪。
網絡空間是億萬網民共同的精神家園,網絡秩序是社會公共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安機關呼籲廣大網民,依法上網,文明上網,安全上網,共同營造健康和諧的網絡環境。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