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助理費案”發酵,島內關注能否就職
作者:尹艳辉
【環球網報道】據台灣“中央社”等媒體報道,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立委”、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15日傳喚高虹安、男友李忠庭、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助理王鬱文等人。檢察官16日凌晨將高虹安改列貪污罪被告,高以60萬元(新台幣,下同)取保候審。

報道稱,檢調單位接獲檢舉,稱高虹安聘用前助理、男友李忠庭涉嫌詐領助理費,並要助理繳納個人所得作為“公積金”,還運用“公積金”代墊私人支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等罪。
台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15日兵分8路前往“立法院”高虹安辦公室、高虹安住所、相關被告住所等地搜查,並以被告身份約談高虹安、李忠庭、王鬱文、陳奐宇,還以證人身份約談高虹安助理黃鈴惠等人,5人先到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接受訊問,陸續移送台北地檢署審訊。經審訊後,檢察官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要求高虹安60萬交保。
中時新聞網稱,在檢方對高虹安祭出強制處分後,代表案情逐漸明朗,由“他”字案轉為“偵”字案,日後高虹安被起訴的幾率大增。
高虹安能否在12月25日宣誓就職也引發討論,中時新聞網報道稱,媒體人“逆風的烏鴉”認為,比較過去6位曾涉入相關爭議的政治人物的狀況,還沒有現任或卸任“立委”因助理費案被申請羈押的,如此大陣仗堪稱“史無前例”,讓人關注後續發展。一些網友則擔憂,高虹安會因此無法就職,最後補選又是民進黨得利。
報道稱,島內學者林廷輝15日在政論節目中表示,根據“宣誓條例”裏有規定,如果高虹安沒有宣誓或是3個月沒有補宣誓就職,可能要重新補選。但是“宣誓條例”第8條有特別規定,如果是因為外力因素影響,則另當別論。也就是説,高虹安自己本身有意願,就要讓她宣誓就職。林廷輝預測,民進黨應該會讓高虹安先就職,然後再讓她停職。檢調的動作,原則上就是一個檢調系統必須要做的動作,一個案子到一個階段,就是要對社會交代,但他不認為,民進黨敢不讓高虹安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