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訴韋德案》的“異常”與美國的公民危機 - 《華爾街日報》
Tunku Varadarajan
華盛頓
法官道格拉斯·金斯伯格對公民教育充滿熱忱。三個月前本刊獲邀採訪他時,這個話題顯得重要卻沉悶。待到5月13日我們在華盛頓他的辦公室會面時,事態已變得尖鋭。數日前,在幾英里外的弗吉尼亞州,抗議者聚集在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的住所外——這位法官泄露的判決書草案主張推翻1973年確立憲法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及其他保守派同僚的宅邸外也出現了支持羅案的示威者。
下週將滿76歲的金斯伯格法官是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資深法官。半退休狀態的他仍參與案件審理,起初對談論時事顯得謹慎。但我設法引導他表達了坦率觀點:“羅案顯然是個異數。”他補充説,推翻該判決“從技術上講是在糾正異常,但“牽涉更深遠,因為這還涉及遵循先例原則的問題”。
他未透露會如何解決遵循先例的難題,並表示未讀過阿利托在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中的泄密意見書。但他充分了解其主旨,並引用對草案的激烈批評作為公民與憲法知識匱乏的例證。“太多人將最高法院視為某種立法機構,”他説,“他們根本不理解案件如何進入法院、如何界定爭議焦點,以及法院的權限範圍。”
人們以為法院即將禁止墮胎,而實際上推翻羅伊案“的效果是將這個問題交還給各州,就像1973年之前那樣。”並非所有州都會恢復到半個世紀前的限制:“紐約州不會廢除墮胎權。恰恰相反,他們正在考慮為來自墮胎政策更嚴格州的人提供資金支持。
金斯伯格法官指出,各政治派別的美國人對憲法事務都嚴重缺乏瞭解:“22%的成年人説不出政府的一個分支名稱。”學校不再傳授‘公民應知的最低限度政府運作知識、制度設計原理及其權利義務’的基礎教育。
他去年與教育非營利組織izzit.org合作推出了名為《公民基礎》的在線課程。他主張將入籍移民必須通過的美國公民考試設為高中畢業要求。該考試包含100道題,他為每道題製作了2分半鐘的講解視頻作為教學輔助,我在他辦公室的電腦上觀看了其中幾段。
金斯伯格法官承認,多數美國人“可能知道自己有言論自由權,或許還有宗教自由和第二修正案的持槍權”,但他表示這些認知很可能來自電視而非學校教育。而理解聯邦制——即地方、州與聯邦政府間的根本區別——的人更少,而這正是羅伊案與多布斯案爭議的核心結構性問題。
他引用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的話説,在法官住所前的抗議活動"充分表明人們對’最不危險部門’的職能存在嚴重誤解"。金斯伯格法官隨即上了一堂簡短的公民課,解釋司法裁決並非"自我執行",而是依賴於行政部門。總統們幾乎總是尊重司法權威,1832年安德魯·傑克遜對首席大法官説的"約翰·馬歇爾已做出判決,現在讓他去執行"是罕見例外。金斯伯格法官將傑克遜的言論比作據稱出自斯大林之口的類似名言:“教皇有幾個師?”
他指出,對公民常識的無知"使民眾極易受到大眾媒體和陰謀政客的誤導"。後者"心知肚明法院本不該對大樓前或家門口示威者施加的壓力作出回應,卻仍助長公眾這種錯誤認知"。
他承認"我不知道有哪個政客公開煽動民眾去法官家抗議…但在最高法院台階上集會演講?這種行為本身不算失禮,可某些國會議員確實採用了威脅性方式。"
他暗指何人?“我不點名,“他堅持道。但2020年3月4日,現任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查克·舒默曾在最高法院外人行道上高喊:“戈薩奇大法官、卡瓦諾大法官,我要正告你們:你們釋放了旋風,必將付出代價。若一意孤行通過這些惡劣判決,你們將不知禍從何起。“在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公開譴責後,舒默作出了道歉。(當時最高法院剛聽取路易斯安那州墮胎案《六月醫療服務訴魯索案》辯論,最終判決結果雖符合舒默立場——首席大法官與四位自由派大法官達成相同結論但拒絕聯署意見書。)
針對大法官家庭的行為是一種升級,金斯伯格法官將其描述為“前所未有”且“即使在近年也難以置信”。這一發展“在許多方面都是不幸的,不僅因為大法官的隱私和安全現在需要更嚴密的保護”,還因為它助長了公眾對法官角色的誤解。法官不能“隨風倒式地斷案,更不該讓輿論風波直接衝擊他們的家門”。
1974至1975年間,金斯伯格曾為瑟古德·馬歇爾大法官擔任助理。馬歇爾早年作為NAACP律師成功辯論了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1954年),沃倫法院在該案中一致裁定黑人兒童進入種族融合學校的權利。這一判決至少在初期與羅伊案並列為20世紀最具爭議的裁決。“南方曾遍佈‘彈劾厄爾·沃倫’的標語牌,”金斯伯格指出,但當時無人考慮——或膽敢——到大法官住所前示威。
並非南方當時是文明淨土。馬歇爾律師生涯多數時間都在為刑事被告辯護。金斯伯格表示:“他接手每個案子都冒着生命危險。有次警察趕到前,他差點被私刑處死。”
“馬歇爾是個極有趣的人物,”金斯伯格補充道,“本質上是保守派。他信仰法律和美國製度。”他對“先是共產主義者,再是‘返回非洲’運動者,後來是街頭遊行……的民權示威者”都充滿蔑視。金斯伯格隨即修正説馬歇爾鄙視的是遊行組織者:“馬歇爾説‘上法庭才是解決問題的正道’。”金斯伯格辦公室懸掛着馬歇爾肖像,出自“一位素未謀面的非裔美國本土藝術家”之手。
法官將自己的法律哲學描述為“文本主義、原旨主義,並非常注意不去裁決那些無需裁決的問題。”不難理解為何羅訴韋德案令他感到不滿。“法官去決定那些對案件解決並非必要的事項,並將個人觀點載入記錄,這是一種自負。因此我試圖縮小自己判決的焦點,也約束同僚們的裁決範圍——如果我認為有人正涉足我們無需探索的領域。”
金斯伯格法官引用了他朋友、哈佛法學學者瑪麗·安·格倫頓的一本“精彩”著作。《西方法律中的墮胎與離婚》研究了20個同時期修改墮胎法的西方國家——除美國外,其他國家均通過立法程序完成。金斯伯格法官指出:“在其他19個國家,墮胎‘不再是一個激烈爭議的議題,因為立法機構行動時必須達成妥協’。”制度設計決定了‘若無法妥協,則一事無成’。
他表示,這正是代議制民主的“精妙之處”:“我們都會對某些方面失望,又對其他方面滿意,但我們接受其權威性,因為這是通過民主程序達成的。”當這一程序“被非立法機構僭越”時,就喪失了合法性。“司法裁決通常不會產生妥協,只會產生異議。而立法機構能促成妥協和結果——否則就一事無成。”
具體到羅伊案,他認為本應“追隨露絲·巴德·金斯伯格(無親屬關係)的路徑”(1993年進入最高法院前,兩人曾是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院同事)。他轉述金斯伯格1992年演講中的觀點:針對羅伊案爭議焦點的“德克薩斯州極端墮胎法,作出更狹窄的裁決就足以推動各州討論和立法進程”。這一進程“當時已然展開。在婦女運動影響下,各州立法機構已有大量行動:多個州修改了法律,其他州正在考慮修改,有些則決定維持現狀。”最高法院的判決“直接截斷了”這一進程。
“露絲完全正確,”金斯伯格法官説道,“請務必在文中提到露絲。”(金斯伯格大法官上任後,儘管對羅伊案最初判決存有疑慮,但她始終是羅伊案及其1992年後續案計劃生育聯盟訴凱西案的堅定支持者。)
約35年前,道格拉斯·金斯伯格曾險些獲得最高法院提名。1987年參議院否決羅伯特·博克(另一位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院同僚)後,里根總統宣佈擬提名時年41歲的金斯伯格法官補缺。但美國國家公共電台的妮娜·託滕伯格爆料稱其學生時代及哈佛任教期間曾吸食大麻。隨着嬰兒潮一代掌權,此類爆料後來屢見不鮮。但在里根宣佈提名九天後且未正式提名前,金斯伯格法官主動退出遴選。
他拒絕談及這段往事,只笑着表示:“沒什麼可説的,整個過程就九天。”對於其法理觀點與最終獲任的安東尼·肯尼迪大法官可能存在的差異,他也避而不談:“肯尼迪大法官撰寫或經手的重大案件,我從未研讀過訴狀。因此不便評價他的判決是否與我相左。”
三十年前,當最高法院上次考慮推翻羅伊訴韋德案時,肯尼迪大法官加入了凱西案5:4的多數方維持原判。若1992年最高法院席位上坐着的是金斯伯格大法官,美國曆史與當代社會面貌或許會大不相同。
瓦拉達拉詹先生是《華爾街日報》的撰稿人,同時擔任美國企業研究所和紐約大學法學院古典自由研究所的研究員。
道格拉斯·金斯伯格法官攝影:肯·法林本文刊登於2022年5月21日的印刷版,標題為《羅伊"異常"與美國的公民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