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視野下的墮胎與民主 - 《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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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11月25日,巴黎一場爭取自由墮胎與避孕權利的遊行。圖片來源:-/法新社/蓋蒂圖片社貴報5月9日社論《歐洲的墮胎課》將美國推翻羅訴韋德案後的墮胎現狀與歐洲通過民主程序達成的墮胎法律相提並論。但人們不應忘記,弗拉基米爾·列寧是首個將墮胎合法化的人,其目的是廢除"資產階級家庭"。英國1967年在極嚴格條件下允許墮胎,但真正推動墮胎普及的是1973年我們的羅訴韋德案判決,而非外來影響。
歐洲墮胎法歷經鉅變:法國1975年放寬限制,現僅對孕14周後實施表面約束;愛爾蘭2018年公投才最終合法化;波蘭的禁令則是在脱離蘇聯加入歐盟後通過。
社論認為應通過民意調查和立法機構民主決策此事。但請記住,1882至1952年間,儘管七任總統推動200項反私刑法案,該機制仍未能阻止非裔美國人遭遇數百起私刑。將任何人的生命——無論已出生或未出生——交由多數人裁決,實則是將其置於險境。
埃米特·肯尼迪
弗吉尼亞州夏洛茨維爾
每當民主黨的立場受到挑戰或陷入危機時,就會有人聲稱民主正遭受攻擊。就像安東尼·福奇代表科學一樣,民主黨人似乎就等同於民主。但奇怪的是,當最高法院可能推翻羅訴韋德案、將墮胎問題重新交由民主程序決定時,民主黨人卻激烈反對。他們對"民主"一詞的使用,是否如同《公主新娘》中伊尼戈·蒙託亞質疑維茲尼反覆使用"不可思議"時的場景:“你總用這個詞。我認為它不是你理解的那個意思。”
格雷戈裏·馬歇爾
佐治亞州瑪麗埃塔
刊載於2022年5月23日印刷版,原標題為《全球視野下的墮胎與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