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給予科技行業對得州社交媒體法的暫緩執行——《華爾街日報》
Jacob Gershman and Jess Bravin
美國最高法院週二暫時阻止了德克薩斯州立即執行一項新州法律,該法律旨在禁止大型社交媒體平台基於用户言論內容來壓制帖子。
最高法院通過簡短書面命令,批准了兩家領先科技行業貿易協會的緊急請求,在法庭訴訟期間暫緩執行該法律。
這些團體警告稱,該法律將導致其平台上出現大量仇恨言論和錯誤信息。
最高法院以5比4的投票結果通過該命令。按照緊急命令的慣例,多數方未解釋其理由。
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提出異議,克拉倫斯·托馬斯和尼爾·戈薩奇加入其意見。埃琳娜·卡根大法官也持異議,但未加入阿利托的意見或提出自己的意見。
最高法院此次行動涉及一起重要的第一修正案案件,該案檢驗了政府在制定網絡言論規則方面的權力,暴露了個人言論自由與互聯網巨頭的憲法言論權之間的緊張關係。
位於華盛頓特區的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的投票結果通過了這起重要第一修正案案件的緊急命令。圖片來源:Al Drago/Bloomberg News德克薩斯州的規定禁止每月活躍用户至少5000萬的社交媒體平台基於用户觀點進行審查,適用於包括Facebook、Instagram、Pinterest、TikTok、Twitter、Vimeo和YouTube等網站。
該法律允許德克薩斯州居民或在州內開展業務的任何人,就平台涉嫌違規行為提起訴訟,並尋求法院命令阻止內容刪除。同時,該法將執法權授予州檢察長。原告可申請禁令救濟和律師費,但不得索賠損害賠償。
其他法律戰也在法院審理中,包括佛羅里達州一項類似法律,該法律在訴訟期間已被暫緩執行。
無論初步裁決如何,未來數月或數年內,最高法院很可能需要更深入地解決各州對網絡言論監管的問題。
支持德克薩斯州法律的共和黨人指責社交媒體內容審核員及其內容篩選算法利用其對公共辯論的深遠影響壓制保守派和有爭議的觀點,主要科技公司否認了這些指控。
共和黨人、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肯·帕克斯頓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代表科技巨頭的貿易團體譴責該法律違憲,侵犯了其言論自由和商業實踐自由。
“這一裁決意味着,在被迫根據德克薩斯州法律傳播惡劣、辱罵或極端主義內容之前,美國私營企業將有機會在法庭上陳述意見,”提起訴訟的團體之一計算機與通信行業協會主席馬特·施魯爾斯表示。
“任何在線平台、網站或報紙都不應被政府官員強制傳播特定言論,”施魯爾斯先生説。
去年12月,奧斯汀的一位聯邦地區法官裁定,社交媒體平台擁有根據第一修正案對其平台內容進行審核的權利,併發布初步禁令暫停了HB20法案的實施。
但5月11日,新奧爾良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分歧合議庭作出裁決,允許德州在訴訟期間開始執行該法規。最高法院的命令推翻了這項裁決,意味着德州法案可能至少在未來數月內仍無法生效。該命令並非對HB20法案合法性的最終裁定。
除第一修正案問題外,此案還涉及德州法律是否與聯邦對網絡平台長期法律保護相沖突的爭議。1996年《通信規範法》第230條賦予互聯網平台自主管理其網站的廣泛權利。
阿利托大法官在異議意見書中指出,最高法院介入這項"開創性德州法案的訴訟為時過早,該法案涉及主導性社交媒體公司對重大議題公共討論的掌控權"。他寫道,在低級法院尚未審理前就阻止德州實施該法律是"對州主權的重大幹涉"。
阿利托大法官表示他"尚未對相關議題形成明確立場",但強調"我們互聯網時代之前建立的判例應如何適用於大型社交媒體公司,這一點遠非顯而易見"。
各州社交媒體法規在低級法院產生了分歧性裁決。第五巡迴法院目前選擇允許德克薩斯州法律暫時生效,而亞特蘭大第十一巡迴法院上週阻止了佛羅里達州一項類似措施——共和黨州長羅恩·德桑蒂斯稱該法案旨在對抗"對我們保守派言論自由的偏見性壓制"。
“私營實體關於是否、在何種程度以及以何種方式向公眾傳播第三方創作內容的決定,屬於第一修正案保護的編輯判斷,“第十一巡迴法院法官凱文·紐瑟姆代表由三位共和黨任命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寫道,“社交媒體平台的內容審核決策構成了與歷史上出版商和信息傳播者所做的同類編輯判斷。”
喬治亞·威爾斯對本文亦有貢獻。
致信雅各布·格什曼,郵箱:[email protected];傑斯·布拉文,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發表於2022年6月1日印刷版,標題為《最高法院暫緩執行德克薩斯州社交媒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