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民意調查的矛盾 - 《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關於墮胎民意調查的傳統觀點認為,如果推翻羅訴韋德案,最高法院將面臨強大的政治逆風。蓋洛普上週報告顯示,55%的美國人自認為支持選擇權,較2021年上升6個百分點,接近歷史最高水平。《華爾街日報》上週民調稱68%的民眾希望最高法院不要完全推翻羅案。
這些頂層數據的變化雖具意義,但其遮蔽的信息與揭示的同樣多。當人們自稱支持選擇權時究竟意味着什麼?蓋洛普調查顯示,67%的美國人認為懷孕前三個月墮胎應"基本合法"。但這一比例在孕中期驟降至36%,孕晚期僅為20%。
回顧最高法院正在審理的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被審查的密西西比州法律基本禁止懷孕15周後墮胎,這屬於孕中期。蓋洛普數據顯示該法符合民意。“大多數美國人(55%)普遍反對孕中期墮胎,“民調機構指出。這與自稱支持選擇權的人羣比例完全相同。
換言之,許多支持選擇權的美國人仍反對孕中晚期墮胎,這並不必然矛盾。一項針對2019年美國墮胎的研究顯示,79%的墮胎髮生在孕9周內,93%在孕13周內。
這是關於“大多數”情況下墮胎是否應合法化的民意調查的關鍵背景。有人可能表示贊同,但仍支持像密西西比州那樣的限制措施。
《華爾街日報》的民調以週數而非孕期三個月為單位設問,得到了不同的答案。調查顯示,只有34%的美國人支持在懷孕15周後禁止墮胎,43%的人反對,21%的人持中立態度。即便如此,這並非民主黨試圖展現的共識,尤其是當答案如此依賴問題措辭時。更重要的是,最終起決定作用的是各州的意見。密西西比州對15周後墮胎禁令的支持度很可能高於全國整體水平。
民調中真正的矛盾在於羅伊案,它已成為不反映實際政策立場的圖騰。蓋洛普調查顯示55%的美國人認為妊娠中期墮胎應普遍非法,但多數人又主張最高法院應保留羅伊案。這種矛盾無法調和,很可能因為許多美國人並未意識到羅伊案實際允許的範圍。
遵循羅伊案的先例確立了胎兒可存活期(約23-24周)前的基本墮胎權——這已接近妊娠晚期。但在羅伊案實踐中,只要能找到願意操作的醫生,任何理由的墮胎在分娩前一天都合法進行。
這些事實使得媒體宣稱推翻羅伊案將成為民主黨的政治紅利(他們似乎深信不疑)的敍事複雜化。國會中僅兩位民主黨人——參議員喬·曼欽和眾議員亨利·奎利亞爾——在民主黨試圖通過《婦女健康保護法》時投了反對票。該法案保障可存活期前的墮胎權,若醫療提供者認定妊娠存在“健康”風險,則貫穿整個孕期。這包括心理健康嗎?法案還保護性別選擇性墮胎,並削弱各州要求未成年人墮胎需家長同意的法律。
關於墮胎政策的公眾意見仍然多樣且大多較為温和。政治走向將取決於各州的辯論和政策發展。如果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一些州將禁止墮胎,而另一些州則會幾乎不加限制地允許墮胎。
其他州可能會將期限定在15或18周左右,這與歐洲民主法律的規定大致相當。民調顯示,這正是許多美國人所傾向的。但無論人們如何向民調機構談論羅訴韋德案作為先例的意義,只有在該案被推翻、政治辯論開放後,他們才能獲得似乎想要的墮胎政策。
5月3日,數千名支持選擇權的抗議者聚集在華盛頓特區最高法院外舉行集會。圖片來源:邁克爾·雷諾茲/Shutterstock刊載於2022年6月10日印刷版,標題為《墮胎民調中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