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PF與Maxus就帕塞伊克河清理的爭議在破產法庭重啓——《華爾街日報》
Akiko Matsuda
作者:松田明子2022年6月14日下午6:40(東部時間)|華爾街日報專業版
新澤西州紐瓦克的帕塞伊克河圖片來源:理查德·B·萊文/祖瑪通訊社阿根廷能源公司YPF SA與其前子公司Maxus Energy Corp的信託基金於本週一再度就誰應承擔高達140億美元的新澤西州帕塞伊克河污染治理費用展開長期爭議。
雙方律師在特拉華州威爾明頓的美國破產法院法官克里斯托弗·桑奇面前展開辯論,焦點在於母公司YPF是否能夠通過子公司破產來規避數十億美元的環境責任。
YPF於2016年使Maxus進入破產程序,將河流污染相關責任留給了該公司。2018年,負責Maxus清算的信託基金起訴YPF剝離了Maxus大部分國際資產。2019年,在YPF要求駁回案件後,曾主審Maxus 2016年破產案的桑奇法官允許該訴訟繼續進行。
此案被視為檢驗企業能否利用破產手段規避環境責任的重要案例,受到密切關注。美國環境保護署表示,約100家其他公司可能因生產油漆、殺蟲劑等化工產品的副產品污染帕塞伊克河而需共同承擔責任。
週一,負責清算Maxus資產的信託機構指控YPF剝離了這家油氣子公司的優質資產,導致其揹負治理河流污染的鉅額賬單。
信託方代理律師J·克里斯托弗·肖爾在法庭上指出,YPF在1995年通過槓桿收購Maxus後不久,就將後者最具價值的國際資產——包括玻利維亞、委內瑞拉、厄瓜多爾和印尼的勘探生產業務——轉移至其他關聯公司。Maxus僅保留了美國境內多處受污染場地,包括帕塞伊克河畔原化工廠地塊。
“現有充分證據表明YPF實施了’蓄意欺詐性資產轉移’,“肖爾表示,“他們通過設立’好公司’與’壞公司’,將優質資產注入前者,而讓後者揹負環境債務與僅夠勉強維持的殘存資產。”
YPF辯稱國際資產轉移是1995年收購前既定的税務重組策略,旨在減輕Maxus的沉重債務。其代理律師約翰·庫斯特強調,該操作與環境問題無關,因當時美國環保署並不認為沉積在帕塞伊克河底的二噁英對健康或環境構成緊迫威脅。
“事實上,1990年代環保署從未開出過數億乃至數十億美元的治理罰單,“庫斯特説。
關於帕塞伊克河治理費用的爭議早在Maxus破產前已持續多年,新澤西州就紐瓦克工廠污染問題起訴了YPF及其當時的所有者雷普索爾集團等關聯企業。
幾十年前,麥克斯公司的前身曾在紐瓦克工廠生產橙劑,這是一種在越南戰爭中使用的落葉劑,含有有毒副產品二噁英。根據新澤西州的説法,製造商將這種劇毒化學物質及疑似致癌物二噁英傾倒進了帕塞伊克河。
在麥克斯破產案的早期階段,YPF公司曾提出和解方案,但以西方石油化工公司為首的麥克斯債權人拒絕了該提議。YPF反對麥克斯的第11章破產計劃,但最終在否認對帕塞伊克河清理責任的前提下撤回了反對意見,導致訴訟持續進行。
桑奇法官表示,他將在6月30日退休前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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