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法官剝奪流亡中國商人的破產管理權
Jonathan Randles
作者:喬納森·蘭德爾2022年6月15日下午6:59(美國東部時間)更新|WSJ專業版
2017年流亡的中國商人郭文貴。圖片來源:《華爾街日報》的娜塔莉·凱薩爾一名法官拒絕終止流亡中國商人郭文貴的個人破產程序,支持部分債權人要求引入中立機構接管其財務的請求。
美國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破產法院的朱莉·曼寧法官於週三裁定,將任命一名獨立受託人接管郭文貴的第11章破產案,並與債權人合作制定償債計劃,可能解決針對他的民事訴訟。
這一裁決對郭文貴及其最大債權人太平洋聯盟亞洲機會有限合夥基金構成打擊,該基金曾請求曼寧法官駁回此案,以便該投資基金能繼續對郭文貴提起訴訟。
太平洋聯盟試圖追討郭文貴因未償還貸款而被判賠的1.16億美元。郭文貴在今年2月申請個人破產,此前一名紐約法官命令他額外支付1.34億美元罰款,原因是他違反法庭命令,將一艘名為"五月女士"的152英尺遊艇移出紐約地區,使其脱離太平洋聯盟的追索範圍。
太平洋聯盟稱郭文貴的破產是一場"騙局",並在5月的法庭文件中辯稱,任命第11章受託人不會為債權人帶來更好的結果。但太平洋聯盟表示,如果曼寧法官拒絕駁回破產申請,它將支持任命受託人。
郭先生,又名郭浩雲,於五月同意撤銷其破產申請,表示無力承擔日益增長的法律費用。作為中國共產黨的著名批評者,郭先生於2014年流亡海外,定居紐約並與前總統特朗普的政治顧問、同樣批評中國的史蒂夫·班農建立了聯繫。郭先生因涉嫌為一筆商業債務提供擔保而深陷與太平洋聯盟的法律糾紛。
包括兩名指控郭先生性侵及誹謗的個人在內的其他債權人主張,任命破產受託人將是更優選擇,因為該受託人能以公平透明的方式查核並分配郭先生的資產。郭先生否認了關於性侵和誹謗的指控。
曼寧法官表示,她裁定支持任命受託人是因為郭先生擁有包括"五月夫人"號遊艇在內的可償債優質資產。
鑑於郭先生財務結構的複雜性,曼寧法官認為對其破產案實施獨立監督確有必要。她指出,受託人將有權調查並定位郭先生的資產以保障債權人利益。
郭先生曾於四月表示將把遊艇移交給債權人。曼寧法官稱"五月夫人"號駛入康涅狄格州水域意味着該遊艇可能被列入破產程序,最終用於清償債務。
代表起訴郭先生的個人的律師卡羅琳·卡拉里表示,此項裁決將使受託人能夠揭露其"隱匿資產,擊碎他多年來賴以藏身的保護傘"。
本文由Akiko Matsuda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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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與補充説明
司法部破產監督機構並未主張任命獨立受託人。本文早期版本錯誤地表述了該內容。(已於6月16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