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保守派法律界推動推翻羅訴韋德案的努力醖釀了50年
Jess Bravin
華盛頓——推翻羅訴韋德案的進程醖釀了50年,這場保守派司法運動的最終目標是否定1973年最高法院判決所依據的憲法權利解釋。
這一過程比許多保守派人士預期的要漫長得多。
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中的多數意見最初在5月因一次異常泄密以草案形式披露,該意見認為羅案及後續墮胎權判例在憲法中毫無依據。“憲法未提及墮胎,任何憲法條款也未隱含保護此類權利,“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代表法院撰寫意見書,克拉倫斯·托馬斯、尼爾·戈薩奇、佈雷特·卡瓦諾和艾米·科尼·巴雷特四位大法官聯署。
早在上世紀80年代裏根政府司法部任職期間,年輕的律師阿利托就開始尋求反駁羅案法理依據的方法。在1985年5月的備忘錄中,他勾勒出"推動實現最終推翻羅訴韋德案目標"的機遇。
前司法部長埃德温·米斯三世在里根時代倡導保守派法理學,並提拔了包括阿利托在內的年輕律師——這些人在後續共和黨政府中逐漸獲得影響力。
“長期以來(羅案)存在錯誤已是相當明確的記錄,“他表示。
2005年,喬治·W·布什總統(右)與塞繆爾·阿利托在宣佈提名其進入最高法院的新聞發佈會後。圖片來源:Charles Dharapak/Associated Press由於憲法未明確賦予女性終止妊娠的權利,許多像米斯這樣的保守派人士認為,最高法院通過解釋隱私權允許墮胎(至少在妊娠早期)的做法是錯誤的。這種原旨主義法律觀點與更廣泛人羣的信念相重疊,這些人基於他們認為墮胎是剝奪生命的道德理由而反對墮胎。
週五的自由派異議者指向了另一種憲法傳統,即自美國建國以來權利不斷擴展的傳統。大法官斯蒂芬·佈雷耶、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和埃琳娜·卡根在聯合意見中寫道,制憲者“明白世界會變化。因此他們沒有根據他們時代的特定實踐來定義權利”,而是“用一般性語言定義權利,以允許其範圍和意義在未來發展”。
對於助力共和黨政治成功(包括2016年唐納德·特朗普當選總統,他在任期間任命了三位參與多布斯案多數意見的大法官)的反墮胎運動而言,推翻羅訴韋德案長期以來是一個關鍵目標。隨着各州現在可以自由監管墮胎程序,大約半數州很可能會禁止或至少限制大多數墮胎。
但對於保守派法律運動而言,“這不是決定墮胎是好主意還是壞主意的問題,”現年90歲的米斯説,“這是憲法問題。”
反革命
1973年1月,最高法院以7比2的投票結果承認女性在胎兒具備宮外存活能力前終止妊娠的權利時,羅伊案會引發一場導致其自身覆滅的法律反革命還遠非顯而易見。該判決廢除了數十項禁止或限制墮胎的州法律,其中許多可追溯到19世紀。
這一判決遵循了一系列逐步將政府從家庭生活和性行為監管中剝離的判例。哈里·布萊克門大法官在羅伊案意見書中援引了早期判例。他寫道,這始於19世紀——當時法院駁回了聯合太平洋鐵路公司要求一名女乘客接受外科檢查的請求,該乘客因上鋪墜落砸中她後正以過失為由起訴鐵路公司。
1974年的哈里·布萊克門大法官。圖片來源:Bettmann Archive/Getty Images法院在1891年表示:“普通法所奉為神聖並精心守護的權利,莫過於個人對自身人身的所有權與控制權。“一年後,未來的大法官路易斯·布蘭代斯在《哈佛法律評論》上合著了開創性論文《隱私權》。
威廉·O·道格拉斯大法官在1965年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案中援引了這一法律傳統,該判決推翻了1879年禁止避孕的州法律。他寫道:“婚姻關係涉及一種比《權利法案》更古老、比我們的政黨更悠久、比我們的教育制度更源遠流長的隱私權。”
雨果·布萊克大法官是持異議者之一。他在格里斯沃爾德案異議書中寫道:“我和任何人一樣珍視隱私權,但我不得不承認,除非憲法中有具體條款禁止,否則政府有權干預隱私。“正是由於缺乏此類明文規定,羅訴韋德案一直面臨司法界的反對。
安東尼·斯卡利亞大法官後來稱之為"垃圾"的段落中,威廉·道格拉斯大法官寫道:"《權利法案》中的具體保障形成了輻射陰影,這些保障散發出的光芒賦予其生命力與實質。”
基於此,哈里·布萊克門大法官在1973年羅訴韋德案判決書中指出,隱私權不僅植根於憲法,而且"範圍足夠廣泛,足以涵蓋女性終止妊娠的決定權”。
1961年左右,計劃生育中心的C·李·巴克斯頓醫生(中)和埃斯特爾·格里斯沃爾德因違反康涅狄格州避孕禁令被捕後,在警察總部留影。圖片來源:貝特曼檔案館/蓋蒂圖片社他補充説這項權利並非絕對,“在妊娠某個階段”,政府可以主張"保護潛在生命"等重要權益。繼1972年下級法院推翻康涅狄格州墮胎禁令後,羅案將界限劃在胎兒可存活期(通常認為22至24周)。
儘管部分保守派評論家也贊同該判決,但其法律依據仍受質疑——包括支持墮胎權的自由派學者。與羅案異議者威廉·倫奎斯特大法官觀點相似,耶魯教授約翰·哈特·伊利將此案比作1905年洛克納訴紐約州案——該案以侵犯憲法隱含的"契約自由"為由,廢除了限制麪包師工時的州法。
這一先例危及了一系列關於工人安全和公平待遇的州法律,並在隨後的半個世紀裏因一系列裁決而實際上被廢棄。“羅伊案可能最終會成為更危險的先例,”伊利寫道,並補充道:“我想,沒有人能阻止人們用‘隱私’一詞來表示不受政府幹預地生活的自由。但最高法院顯然沒有這樣使用這個詞。它也不可能這樣做,因為這樣的權利在每個案件中都是關鍵。”
針對羅伊案,反對墮胎的人最初專注於修改憲法。馬里蘭州現任州長的父親、共和黨眾議員拉里·霍根(Larry Hogan Sr.)在最高法院裁決後幾天內提出了一項修正案,將正當程序和平等保護的權利擴展到“從受孕那一刻起的任何人類”——實際上將墮胎等同於謀殺。當這些提案在國會失敗後,活動人士轉向各州。到1981年,包括馬薩諸塞州和密西西比州在內的十幾個州議會通過了決議,要求召開制憲會議來審議一項關於人類生命的修正案。這一運動因未達到所需的38個州而停滯。
諾瑪·麥考維(Norma McCorvey),即1973年羅伊訴韋德案中的簡·羅伊(Jane Roe),與律師格洛麗亞·奧爾雷德(Gloria Allred)在1989年。圖片來源:J. Scott Applewhite/Associated Press1981年羅納德·里根(Ronald Reagan)就任總統時,重塑司法體系成為推翻羅伊案的核心策略,這是一項更廣泛的努力的一部分,旨在推動聯邦法院反對米斯(Meese)所稱的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大法官們所擁護的“激進的平等主義和擴張的公民自由主義”。在那個時代,由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Earl Warren)領導的最高法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廢除種族隔離、結束政府審查、擴大投票權、加強對刑事被告的保護,以及像格里斯沃爾德案(Griswold)這樣的裁決,這些裁決擴展了隱私權和個人權利的概念。
保守派人士辯稱,在這些裁決中,大法官們有時會越權,隨心所欲地重塑社會。
“政策選擇”
作為里根總統的顧問和司法部長,米斯先生(曾在其加州州長任期內擔任里根助手)是總統試圖改變這一模式的核心人物。在1985年對美國律師協會的演講中,米斯呼籲建立“原旨主義法學”,以對抗他認為“更多是政策選擇而非憲法原則闡述”的最高法院裁決。
這一原則得到了1982年成立聯邦黨人學會的法學院學生和教授們的支持。其中一位成員、現西北大學法學教授史蒂文·卡拉布雷西表示:“自羅納德·里根成為總統以來,40年來一直存在一場關於最高法院在編造憲法權利中角色的鬥爭。墮胎權就是典型的被編造出來的權利。”
法院歷來關注制憲者對憲法條款的理解,但並非總是以保守目的為導向。由富蘭克林·羅斯福任命的自由派大法官布萊克曾主張,第十四修正案的意圖是讓各州遵守與聯邦政府相同的公民自由規則。
1980年12月,候任總統羅納德·里根與埃德温·米斯在華盛頓。圖片來源:查爾斯·塔斯納迪/美聯社米斯先生的觀點在左派中鮮有支持者。由德懷特·D·艾森豪威爾總統任命併成為最高法院自由派中堅的布倫南大法官,幾個月後在喬治城大學的一次演講中駁斥了原旨主義理念。他説:“傲慢地認為我們能準確衡量開國元勳們將原則應用於具體當代問題的意圖是狂妄的。”
在司法任命方面,里根總統首先考慮的是尼克松政府中經驗豐富的資深人士,包括安東寧·斯卡利亞和羅伯特·博克,他們被任命為上訴法院法官,以填補最高法院可能出現的空缺。他在這方面得到了聯邦黨人協會的幫助。
波莫納學院政治學教授阿曼達·霍利斯-布魯斯基表示,聯邦黨人協會與其他保守派法律團體一起,通過普及其理念和培養支持者實施這些理念取得了成功。“他們非常專注如何將原旨主義思想以及保守派和自由意志主義者對監管國家的信念主流化,“她説。
霍利斯-布魯斯基女士説,通過在法學院建立分會,並通過與志同道合的法官進行司法書記員職位來提拔律師,保守派活動人士培養了一批挑戰憲法法主流方向的骨幹。
1986年,參議院以98-0的投票結果確認了斯卡利亞大法官的任命,包括全部47名民主黨參議員。次年裏根提名博克法官對自由派來説是一個震動。喬·拜登,當時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努力擊敗了這一提名,主要是因為博克法官拒絕承認憲法中未明確提及的隱私權等權利。提名以58-42的投票失敗,6名共和黨人與54名民主黨人中的52人一起投了反對票。
圍繞曾向聯邦黨人成立大會發表演講的博克法官展開的激烈黨派鬥爭,強化了社會保守派法官間的凝聚力,併為最高法院提名中更具政治化的較量埋下伏筆。
羅伊案的終結
1992年,當賓夕法尼亞州墮胎法規的挑戰訴至最高法院時,羅伊案判決似乎可能被推翻。當年支持羅伊案的多數方大法官中,僅剩布萊克門仍在任,與他同席的是兩位異議者——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和大法官拜倫·懷特。老布什總統新近提名的兩位大法官與其他四位共和黨任命的大法官共同組成了法庭。
然而在計劃生育聯盟訴凱西案中,包括桑德拉·戴·奧康納、安東尼·肯尼迪和大衞·蘇特在內的多元意見方出手挽救了羅伊案判決,雖縮減了其適用範圍,但保留了胎兒具備存活能力前的終止妊娠權。
他們在對羅伊案論證邏輯提出質疑的同時指出,經過近20年實踐,墮胎權已根深蒂固難以徹底廢除。
“整整一代人在成長過程中,已習慣於將羅伊案中的自由理念視為女性社會行為能力與生育決策權的基石,“多元意見方在四位大法官的反對聲中寫道,“女性通過掌控自身生育命運,得以平等參與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生活。”
“就在眾人預期黑暗降臨時,火焰反而愈發明亮,“布萊克門大法官在協同意見書中寫道。
1990年代,當比爾·克林頓總統任命兩位堅定支持墮胎權的魯斯·巴德·金斯伯格和斯蒂芬·佈雷耶填補最高法院空缺時,聯邦黨人協會及其在法學院和司法系統的盟友已為未來佈局。
等到共和黨在喬治·W·布什總統任內重獲法官任命權時,保守派法律運動已成為法律界成熟的支柱。聯邦主義者協會從法學院發源,如今已發展為總部設在華盛頓的非營利組織,擁有超過6萬名會員,年收入逾2200萬美元,據稱其中90%來自個人和基金會的捐款。布什總統任命了阿利托大法官進入最高法院,並任命了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
巴拉克·奧巴馬總統隨後任命了兩位自由派法官——索托馬約爾大法官和卡根大法官。2016年2月斯卡利亞大法官去世後,共和黨佔多數的參議院拒絕就奧巴馬提名的下一位法官人選梅里克·加蘭舉行聽證會或投票。該席位一直空缺至次年及下屆政府,特朗普總統提名尼爾·戈薩奇,後者於2017年4月加入最高法院。
2005年,最高法院大法官露絲·巴德·金斯伯格、戴維·蘇特、安東寧·斯卡利亞、約翰·保羅·史蒂文斯、約翰·羅伯茨、桑德拉·戴·奧康納、安東尼·肯尼迪、克拉倫斯·托馬斯和斯蒂芬·佈雷耶。圖片來源:Ken Heinen/美國最高法院/蓋蒂圖片社然而,直到次年安東尼·肯尼迪大法官退休,推翻羅伊案才成為可能。作為最高法院多年的關鍵搖擺票,肯尼迪大法官雖允許部分墮胎限制生效,但仍堅持認為憲法賦予女性是否繼續妊娠的自主權。
特朗普先生曾明確承諾,將從聯邦主義者協會審核通過的名單中挑選其繼任者。
接替肯尼迪大法官的佈雷特·卡瓦諾曾稱讚倫奎斯特大法官對羅伊案的異議意見。但就在天平似乎傾斜之際,近年來比其他保守派大法官更強調遵循先例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茨,表現出不願廢除一項已被承認近半個世紀的權利。2020年6月,他與法院自由派一起投票否決了路易斯安那州的一項墮胎法規,並寫道2016年的判例決定了這一結果,儘管他此前對該案持異議。
同年9月,金斯伯格大法官的去世使特朗普得以任命巴雷特大法官,不久後他在總統選舉中敗給拜登先生。
2022年3月,最高法院大法官埃米·科尼·巴雷特、佈雷特·卡瓦諾和斯蒂芬·佈雷耶與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左)交談。圖片來源:J·斯科特·阿普爾懷特/美聯社在此之前,反對墮胎者一直採取逐步削弱墮胎權的策略,因為徹底廢除似乎遙不可及。2020年3月,當金斯伯格大法官仍在任時,密西西比州對下級法院否決其2018年禁止懷孕15周後大多數墮胎的法律提出上訴——這項法律衝擊了羅伊案和凱西案確立的胎兒存活期界限,支持者希望能獲得五票支持。
2021年,隨着巴雷特大法官進入最高法院,密西西比州總檢察長林恩·菲奇任命了一位州政府首席律師來負責此案辯論。曾在特朗普政府司法部任職、擔任過托馬斯大法官法律助理的斯科特·斯圖爾特重新調整了該州論點,直指終極目標。
他在州政府訴訟摘要中寫道:“羅伊案和凱西案荒謬至極,認定墮胎屬於憲法權利在文本、結構、歷史或傳統中均無依據。”
被卡拉布雷西稱為保守派法律運動"無名英雄"的米斯表示,最高法院如今認同這一觀點絕非偶然。這是他多年前協助播下的種子結出的果實:“我們任命的大法官們都是真正以憲法為本的法律人。”
布倫特·肯德爾對本文亦有貢獻。
致信傑斯·布拉文,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發表於2022年6月25日印刷版,標題為《裁決標誌着保守派長期推動的巔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