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們為教育祈禱——《華爾街日報》
Max Raskin
在過去一週的兩項裁決中,最高法院在教育和宗教自由領域邁出了重要一步,裁定各州不能以政教分離之名在教育領域歧視宗教。如果你打開有線新聞,可能會以為大法官們強制要求給學童餵食聖餐餅。實際上,這些裁決是一系列糾正1970年代明顯司法錯誤的案件的温和收尾。它們來得正是時候,為那些對傳統教育體系不滿的家長提供了支持——疫情期間,這個體系讓他們的孩子深受其害。
第一修正案禁止"確立國教"的法律。緬因州(6月21日判決的卡森訴馬金案)和華盛頓州某學區(本週一的肯尼迪訴布雷默頓案)分別以此為據,禁止向送孩子上宗教學校的家長提供學費補助,以及禁止高中教練在足球場上進行靜默祈禱。大法官們裁定這些行為違反了第一修正案的另一項宗教條款——禁止立法限制宗教自由行使。
相關政府行為的法理依據是肯尼迪案中正式推翻的判例原則。1971年萊蒙訴庫爾茲曼案裁定,公立教育資金基本不得流向教派宗教機構。該判例甚至禁止州政府報銷宗教學校中純世俗科目教師的工資及教材費用。
從歷史角度看,法院關於政教之間"隔離之牆"的比喻根本是錯誤的。當第一修正案通過時,約半數州設有官方教會,且認為向宗教學校提供土地贈予並無不妥。這項以"國會不得制定法律"開頭的修正案,直到20世紀才通過"併入原則"開始適用於各州。
憲法不禁止向宗教機構提供援助的觀念如此根深蒂固,以至於反天主教的反對者深知必須通過憲法修正案才能改變。1870年代提出的所謂《布萊恩修正案》最終未能通過(儘管許多州在州憲中加入了布萊恩條款)。
從實際效果看,萊蒙案確立的檢驗標準被證明完全不可行。嚴格的"隔離之牆"是否允許消防員為教堂滅火?向來被允許的税收減免又當如何解釋?為何允許提供校車卻禁止提供教科書?
最高法院意識到錯誤並開始糾正。嚴格分離主義終結的序幕始於1986年威特斯訴華盛頓州案,該案裁定華盛頓州不能僅因一位盲人就讀基督教院校接受牧師培訓就禁止其獲得財政援助。
推翻這些判例的過程緩慢而審慎——與萊蒙案如閃電般降臨形成鮮明對比。建國先賢們理解宗教是共和國繁榮的基石。約翰·亞當斯寫道:“我們的憲法只為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民族而制定。“這並非要求憲法強制所有公民進行宗教實踐,但絕不允許歧視那些遵循千年宗教傳統、根據神聖信仰教育子女的信眾。
在後疫情時代的美國,低收入學生損失了難以估量的在校學習時長,各州紛紛取消能力測試並降低標準,公立學校入學率持續下降。家長們開始嘗試其他教育形式,而傳統宗教教育提供了一種久經考驗的模式。2020年秋季至2021年秋季期間,當公立學校入學率下降3%時,天主教學校卻實現了近4%的增長。
為何廢除"檸檬"測試耗費了半個世紀?因為保守派法官不會直接從法官席推行共和黨政策。他們行事審慎並尊重先例。當激進派法官遇到不認同的法案時,他們會直接推翻。這不僅造成不確定性,還常常強加難以實施的測試和規則——這些規則在邏輯與歷史上都站不住腳。
拉斯金先生是紐約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兼任司法管理研究所研究員。
4月25日華盛頓,喬·肯尼迪教練在最高法院前單膝跪地,其訴訟案件"肯尼迪訴布雷默頓案"當日舉行聽證。圖片來源:Win McNamee/Getty Images刊載於2022年6月28日印刷版,標題為《大法官為教育打開祈禱之門》。